決。
劉徹見著這場面,也是有些興奮,此刻,他感覺自己彷彿置身於一處神聖莊嚴肅穆的憲法法庭之上,而他則拿著法典,將要做出最終也是最後的解釋。
他很清楚,他接下來說的每一個字,都可能影響上百年甚至千年的中國法律、社會、制度。
是以,每一個字都必須斟酌再斟酌,慎重再慎重。
必須要負責,對自己、對國家、對史負責。
“朕聞,仲尼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直躬之案中,直父盜羊,其苦主失其羊,朕甚閔之!依漢律,盜贓過六百六十錢,黥為城旦舂,不盈六百六十錢,二百錢以上,完為城旦舂!直父盜羊,當為公室告,論法而制!”劉徹緩緩的說道。
隨著他的話,儒家群臣和學生們都是面如死灰,手腳冰涼,偏偏發作不得。
因為,這確實是現行的漢律的規定和條文。
而直躬他爹偷的那隻羊,按照如今的市價,六百六十錢大約是沒有,但二百錢肯定是值的。
所以,完為城旦舂是沒跑了。
這黥為城旦舂和完為城旦舂,實際上都是相同的酷法。
只不過前者在臉上刺字,通常是刺一個與罪犯所犯的刑罰相同的字來羞辱或者說提醒其他人。
而這完,則是簡單的懲罰。
當然,在具體的刑期上,也各自不同。
至少,後者還可以活動、出錢來減刑或者得到赦免,但前者卻是你有錢也買不出來。
這也是漢室,為何小偷和強盜,通常都是一類人的緣故。
因為,無論是偷盜還是搶劫,在實際上,得到的懲罰都是一樣的。
若是群體性犯罪,那更是要被處死。
甚至可能牽連、連坐家人。
是以,法家眾人,都是歡欣鼓舞,高興不已。
甚至有人在心裡生出一種‘正義在今天終於得到聲張’的感覺。
但劉徹卻知道,這個事情,不能就這麼解決。
不然的話,肯定會產生無可估量的後果。
畢竟,現在是封建社會。
哪怕是法家,也是推崇忠孝的,並且強調維護家庭之中男性家長的地位和威權的。
不然也就沒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區別了。
更何況,劉氏自己可是號稱‘以孝治天下’,皇帝駕崩,其諡號之中必有一個孝字。
劉徹要是這麼玩,那就是在打自己和自己的父祖的臉!
所以,他接著道:“直躬檢舉其父,依律當免其罪責,並按制獎賞,然,直躬檢舉其父,在人倫之上,卻頗為不取……”
這也是當今法律和社會現實的衝突所在。
更是一個大頑疾。
當前的漢律,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說有些刻板、死板。
就拿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轉變來說吧依照漢律規定,家庭內部的犯罪行為(假如不牽涉其他人),那麼,家庭內部的人是不可以自己檢舉的,檢舉了也沒有用,官府絕對不會受理,相反,假如你一而再的告狀,甚至可能會被直接打死!
但是,假如有外人來告,而你家庭內部卻不能檢舉,最終,犯罪事實被證明,對不起,全家連坐!
這種腦回路,是法家的思維主導下的產物。
但問題就在於,這樣的法律,沒有人情味,死板、固執,沒有旋轉空間。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別說是如今了,恐怕再過兩千年,也很難被人民所接受。
是以,漢律的許多條文,特別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間的規定的執行情況,其實完全看主政的官員自己的個人意志和想法了。
遇到法家官僚,自然是嚴格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