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3/4頁)

原來的名字都失傳,大家只管它叫招財獸。你想,大夥既要吃它的肉,還要賺取骨幣,見到就殺,能不滅絕?你放心,北岸定會有的,招財獸相當弱,獵殺很容易的,哈,小丹尼,你會見到招財獸,我們讓你自己下手獵殺。”

丹尼點點頭,說:“村裡長者說過有寶招災的道理,大概如此吧。”又擔心地問:“我們真能掙到錢嗎?”

休斯拍了拍身邊的一小袋粗鹽,說:“可惜咱們所有的錢只換成這點鹽巴。撒一點鹽粒到土窩子裡,就會有野獸過來吃,我們正好下手。老吐溫經驗多,聽他的,收穫不會少。我可是處理皮毛的好手,放心吧。只要咱們不遇到猛獸,是可以活著回去的,神靈保佑!”

老吐溫點頭,心裡想:“這裡雖然危險,只要不貪心還有活命的機會,等秋天回到河南岸,帶著收穫能不能安全到家,還是另一回事。強盜可比猛獸更兇殘!”他並不想對兩個夥伴明說這些,多說無益。從身後草叢裡拿起一張木弓,打量了一下四周,沒現異常,命令道:“丹尼你保管好鹽巴,還有泡皮子的藥水,那可是我們的命根子。你倆吃完趕緊睡覺,夜裡輪流值崗,照看篝火。我還要製造箭支,就值第一班崗。都給我記住,保命是要的,千萬不要大意,別拿自己的命開玩笑。在這裡,我們只是螻蟻!等熬到秋天,咱們就能回家了。”

丹尼啃著肉,心裡頭默默地想:“家,要是沒有家人,沒有債務,我寧願永遠留在這裡生活。”

休斯則在虔誠地祈禱,很虔誠的眼神,呢喃的話語,依稀聽得出來,祈禱的內容是:願神靈保佑別遇到可怕的魔獸,保佑秋天能順利過河回南邊,保佑不要遇到強盜,保佑----

當冒險者們在烤肉的時候,華漢也在美美地進食。這是穿越洪水後第一次安安穩穩地吃草,雖然這裡的植物已經不太相同,但華漢仔細地觀察過野獸們,只要它們喜歡的,自己就可以嘗試一下,先小心試吃,沒有異常反應再放開肚皮吃。野獸們不碰的,自己堅決不碰。這幾天,華漢又認識了幾種能吃的新植物,味道不錯的有,上過當的也有,還好沒吃壞肚子。

剛回到洞口,想起頭頂的毛球來。頭頂似乎有點異常,伸手一摸,果然,頭頂空空如也,毛球不見了。華漢著急了,剛才出去吃草的時候還伸手摸過的,那時侯還在頭上粘著,怎麼就不見了?直立起身子偵察四周,沒有異常,近處也沒有小傢伙的影子。一起冒險這麼長時間,華漢有點捨不得這個夥伴了。

“這小毛球,竄哪裡去了?”華漢在自己洞口亂轉悠。拍拍腰間,似乎想起了什麼。腰裡纏著的蛇皮救生圈早被它放了氣,仍然用來裝家當,多餘部分纏在腰間。回到洞底,把兩截白骨爪拿出來放好,琢磨著,自從上次毛球吃了蛇角和蛇骨,對豬牙就不太感興趣了,反倒對這兩截骨頭挺上心。把它們放在洞底,也許能把毛球引回來,自己也得出去找一找,兩頭一起使勁。

華漢顧不上環境陌生又危險了,出了洞,在四周尋找。那邊,隨風飄來若有若無的烤肉味,華漢鼻子抽抽嗅嗅,不會是錯覺吧,是不是離開地球太久了,太想念烤肉了?自從上次生吃了那條怪蛇,華漢經常會有吃肉的強烈衝動,看到某些動物的時候,心裡常常忍不住要衝上去猛咬一口,他老懷疑自己是不是瘋了,就連晚上做夢,也經常有些血腥獵殺的場景出現。是不是想吃肉想入魔了,肯定是錯覺,怎麼會有烤肉的香氣,野獸們又不會用火。

可烤肉的香氣還在傳來,還有木焦煙燻的味道。“這是?”華漢愣住了,心怦怦怦地跳開了。貌似只有人類才能用火做飯,一定要去看看,心情激動,危險什麼的都顧不上了。

一彎新月升起,又能見到稀疏的彩色光點飛舞了。慢慢從陰影中穿行,往前挪移,華漢沒心思關心它們,鼻子抽抽嗅嗅,順著灌木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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