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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期篇第五三
【題解】
王充在本篇闡述了“治有期,亂有時”(《須頌篇》)的問題,比較集中地代表了他的自然主義歷史觀。
他認為國家的治亂,世事的變遷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週期,所以國家的治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
王充指出:“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他認為,天時好,“谷足食多”,天下就太平;反之,“穀食乏絕,不能忍飢寒”,就會“盜賊從多,兵革並起”。所以他認為社會的治亂是由於“命期自然”,是由一種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決定的,與統治的好壞沒有關係。
俗儒認為君王奉行天意,就會“功成治安”,“風調雨順”;反之,天降災禍,使國家衰敗。王充則認為,這種把治亂同“賢君”或“無道之君”聯絡起來的觀點,是隻“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
但是,王充完全否定了人在歷史發展中的作用,最終他又難以自拔。
【原文】
53·1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1);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2),頓廢則功敗治亂。古今論者,莫謂不然。何則?見堯、舜賢聖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如實論之,命期自然(3),非德化也。
【註釋】
(1)功:通“工”。事。功成:政事辦理得好。治安:社會安定,井然有序。(2)不肖(xiào笑):不賢。不成材。頓:捨棄。廢:損傷,敗壞。
(3)命:這裡指的是一種決定人的富貴貧賤的神秘力量,也叫“祿命”,是人胚胎於母體時由於承受了不同的氣而形成的。參見本書《命祿篇》。期:時期,期數。王充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是由自然條件決定的,自然條件的變化有一定的週期,所以國家的治或亂就有一定的期數,與統治者的德行才能無關。自然:自然而然,本來如此。
【譯文】
世俗的人認為古代君王賢明所以道德教化得以施行,施行道德教化就政事成功社會穩定;君王不賢明道德教化被捨棄而衰敗,道德教化衰敗就政事失敗社會動亂。從古至今論述此事的人,沒有認為不是這樣的。為什麼呢?這表現在堯、舜聖賢招致天下太平,桀、紂政治昏庸招致社會動亂而被殺。按照實際情況來評論,命運的期數本來如此,並不是君王的道德教化在起作用。
【原文】
53·2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1),居位治民,為政佈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或才高行潔,居位職廢;或智淺操洿(2),治民而立。上古之黜陟幽明(3),考功(4),據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5)。是考命而長祿(6),非實才而厚能也(7)。
【註釋】
(1)這兩句當作“吏百石以下,斗食以上。”今本上下互易,又訛“鬥”為“升”,遂不可通。《漢書·百官公卿表》雲:“縣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為少吏。”顏注引《漢官名秩薄》雲:“斗食,月俸十一斛。”石:古代容量單位,十鬥為一石。百石:指月俸十六斛(石)的官吏。百石以下:泛指百官。若:和,與。斗食:指月俸十一斛的官吏。斗食以上:泛指小吏。
(2)洿:同“汙”。操洿:品行不好。
(3)黜(chù觸):指降職或罷免。陟(hì志):指升遷或任用。幽:昏庸。明:賢明。
(4)考功:考察官吏的政績。《尚書大傳》:“三歲而小考者,正職而行事也;九歲而大考者,黜無職而賞有功也。”以上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