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的意思。 (6)馬圄(y(雨):養馬的人。馬圄之說無方:據《淮南子·人間訓》載,孔子的馬吃了農民的莊稼,被扣。門徒子貢去要,把仁義道德說了一大堆,農民根本不睬。可是他的馬伕去要,沒有說什麼大道理,卻很快就把馬要回來了。
(7)野人:住在城郊野外的人,這裡指農民。說(yu8悅):通“悅”,喜歡。
(8)子貢:參見3·3注(1)。
(9)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必己》、《淮南子·人間訓》。
(10)籟(l4i賴):古代一種管樂器。吹籟:指吹籟的人。工:擅長。
(11)野聲:指民間樂曲。
(12)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遇合》。
(13)曲伎:小技。
【譯文】
商鞅三次勸說秦孝公採納自己的主張,前二次建議秦孝公不聽,最後一次建議被採納了:前二次,是成就“帝業”、“王業”的理論;最後一次,是成就“霸業”的理論。拿成就“帝亞”、“王業”的理論,去勸導只想稱霸的君主,理論雖然精闢,肯定被拒絕;如果換成“霸業”理論,即使粗疏,也會被接受。為什麼呢?因為理論雖精闢,碰上秦孝公不喜歡;而理論雖粗疏,卻遇到秦孝公想實施。所以,不在於勸說者說得多麼好,而在於被勸說者能喜歡;才能不需要多麼高明,而在於被事奉者能賞識。像養馬人的話,沒有什麼大道理,而農民喜歡;子貢的話,雖然符合仁義的道理,農民卻不愛聽。又如吹籟的人擅長演奏優美動聽的樂曲,因為越王不喜歡,改成民間小調,越王就高興。所以,即使是好的,對於不喜歡它的君主來說,雖好卻不被鍾愛;而那不好的,對於喜歡它的君主,雖不好,也不會被憎惡。這就是憑小技去投合,投合了則被賞識重用,不投合就被厭惡斥退。
【原文】
1·6或無伎,妄以奸巧合上志(1),亦有以遇者,竊簪之臣(2),雞鳴之客是(3)。竊簪之臣,親於子反(4)。雞嗚之客,幸於孟嘗(5)。子反好偷臣,孟嘗愛偽客也(6)。以有補於人君,人君賴之,其遇固宜。或無補益,為上所好,籍孺、鄧通是也(7)。籍孺幸於孝惠(8),鄧通愛於孝文(9),無細簡之才(10),微簿之能,偶以形佳骨嫻(11),皮媚色稱(12)。夫好容,人所好也,其遇固宜。或以醜面惡色稱媚於上(13),嫫母、無鹽是也(14)。嫫母進於黃帝(15),無鹽納於齊王(16)。故賢不肖可豫知(17),遇難先圖(18)。何則?人主好惡無常,人臣所進無豫,偶合為是,適可為上。進者未必賢,退者未必愚,合幸得進,不幸失之。
【註釋】
(1)奸巧:詐偽。
(2)簪(1n咱陰):古代男女用來卡住髮髻或把帽子別在頭髮上的一種針形首飾。竊簪之臣:指春秋時楚將子反的一個部下。這個人善於偷盜。有一次,齊楚交戰,楚軍三戰三敗,夜裡他偷了齊軍將領的簪子,據說齊軍感到害怕,就把部隊撤了。事參見《淮南子·道應訓》。
(3)雞鳴之客:指戰國時齊國貴族孟嘗君手下一個善於學雞叫的食客。孟嘗君使秦,被秦留用。後秦昭王要殺他,就帶著一夥食客半夜逃到邊境函谷關。秦邊塞規定要天明雞叫才放人出關,這個食客便學雞叫,引得附近雞也跟著叫起來,於是孟嘗君僥倖逃出秦國。事參見《史記·孟嘗君列傳》。“是”後疑脫一“也”字,下文“籍儒、鄧通是也”、“嫫母、無鹽是也”,可證。
(4)親:愛。子反:公子側,字子反,春秋時楚國的大將。
(5)孟嘗:姓田,名文,戰國時齊國貴族,襲封於薛(今山東滕縣東南),稱薛公,封號“孟嘗君”,齊湣(m!n敏)王時任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