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搗蒜,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雖然洪濤不太喜歡黃毛這個性格,但是有事情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還是黃毛。而不是其他同學。
“我叫高建輝,就這個學校的。初一三班,算我欠你一次,哪天你約架了,告訴我一聲,我也給你幫忙去!”高建輝看來是信了,不信也沒地方考證去,但是今天這個事兒,他確實是受益人。
“我叫。。。洪濤,新街口的,抄你那幾個是哪兒的?”洪濤還在猶豫要不要告訴他自己的名字和學校,可是轉念一想,如果要弄籃球隊的話,早晚得知道,瞞也瞞不住。
“106中的,沒事兒,你別擔心,明天我湊夠了人,就去抄了他們丫的。”高建輝覺得有必要幫洪濤把屁股擦乾淨,而且就算沒有洪濤,他也不會白挨這次打的。
“嗨,差不多就成了,反正你也沒吃虧,對了,黃毛,你別閒著,進去該找誰找誰去,你那兩個小學同學呢,一起叫出來,我有正經事兒。”洪濤打算勸勸高建輝別去找人家報仇了,打來打去的啥問題也解決不了。
“來,嚐嚐,外國煙。”洪濤從兜裡掏出一盒好彩,遞給高建輝一根兒,他自己也叼上。現在洪濤有意剋制著自己別抽菸太早,但是效果不大,上輩子當了幾十年的煙鬼,只要想起來,手就不有自主的往兜裡摸,所以他每天都帶著一盒煙,實在想抽的時候,就抽半根。
“你來我們學校找人的?”高建輝很痛快的接過煙,熟練的抽了起來,當初他和洪濤頭一次深入接觸,就是兩個人在學校操場的廁所裡偷偷抽菸,那時候也是初一上半學期。
“嗯,有點事情,對了,你願意參加籃球隊嗎?”洪濤覺得如果把高建輝拉進隊伍來,應該也是一個好主意,雖然他打籃球並不怎麼樣,但是他的身體很好,只要訓練訓練,應該也沒問題,最主要的是讓他有個事情做,就不用整天四處亂跑去惹事了。
“籃球隊?我想去人家也不要我啊!”和洪濤想的一樣,大部分中學男孩都是喜歡運動的,只不過機會不多而已。
“不是學校的籃球隊,那多沒勁兒啊,是自己成立的籃球隊,自己找教練、自己買球、自己訓練,怎麼樣?有興趣沒有?”洪濤開始一點一點的下誘餌。
“自己組織?我們學校的體育老師都是摳b,不借球怎麼玩啊?”高建輝覺得洪濤這個主意很不現實,這個年代裡籃球、排球、足球都是寶貴的財產,一箇中學裡也沒幾個,一般都不外借。
“我們有球,還發球衣和球鞋,免費的,只需要在你們初一和初二里選十個人就可以。”洪濤開始下第二個誘餌,他知道高建輝的家裡不太富裕,他的父親好像是在單位裡跑供銷的,後來因為經濟問題被抓了,判的挺重,十多年的樣子,反正洪濤從來沒見過他父親。
他家裡只有他母親和一個比他小兩歲的妹妹,兄妹倆全靠母親一個人的工資生活,日子過得緊巴巴的。據說他還有一個在部隊當兵的哥哥,可惜洪濤也沒見過。
“我還有兩個哥們,和我一個班的,他們籃球比我打得好,能不能一起去?”高建輝動心了,不過他並沒馬上答應,而是和洪濤推薦起了自己的同學。
“他們倆叫什麼?”洪濤最喜歡的就是他的這個性格,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仗義。
他有一塊糖,也絕不自己偷偷吃,有了好處肯定想著哥們,有了倒黴事兒,他能一個人扛的絕不牽扯別人。上輩子他被送到工讀學校,也是因為打架,而且出壞主意的還是洪濤,但是隻有他一個人被抓了,一直到被工讀學校的車接走,他也沒把同樣參與了打架的洪濤和其他幾個人供出來。
“孫學文、石星。”
“成,我同意了,下午放學的時候你帶著他們去我學校找我吧,我在操場上等著你們。”果然,魚找魚蝦找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