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蜂王漿恐怕是最管用的了,剩下那些玩意,就和相聲裡說的一樣,一隻王八熬了好幾年,兌了一百多噸水,然後裝到瓶子裡,告訴你是鱉精,包治百病,喝完就變葫蘆娃,分分鐘能考上清華北大。
但是這個東西和假藥又不一樣,藥是治病的,保健品是沒事喝著玩,給自己心理安慰用的。造假藥雖然利潤更高,但是犯法啊,腦袋上面時刻頂著一個大地雷,這玩意洪濤肯定不幹。可是造保健品就不一樣了,這東西不管怎麼說吧,對身體沒什麼大害處,不會觸犯法律。
至於喝了管不管用,那不是老百姓說了算的,那是電視廣告說了算,那是代言明星們說了算。他們說管用,那就是管用,你說不管用,誰認識你是誰?誰有功夫聽你說話?
而且做保健品還不用什麼技術,唯一值錢的就是一條灌裝生產線,你把小藥瓶造得越稀奇古怪、包裝弄得越精緻,代言明星越大牌,那你這個牌子的可信度就越高,送禮的時候就越拿得出手。
洪濤覺得自己具備這方面的條件,首先,咱有資金,買兩條灌裝生產線分分鐘的事情;其次,咱知道無數種小藥瓶的構思,這一點他敢說是世界領先的,而且還沒有之一;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知道這玩意的正確營銷姿勢,兩個字兒:廣告!
既然說得這麼容易,那為啥洪濤不自己幹,非要拉著一個合資方,而且還是政府部門呢?難道和他說得一樣,真是要為刑滿釋放人員尋一條出路嗎?洪扒皮難道真的轉性了,要當洪善人?
答案還真不能說是否定的,洪濤之所以要拉著監獄或者說拉著監獄管理局乃至司法局一起幹這個玩意,主要是從三個方面考慮的。
第一就是成本問題,建廠和開店可不是一個概念,他可以買門臉房,但是買不了工業用地。就算能買他也不買,原因很簡單,太貴了!光買了地就完事了?錯了,什麼三通一平問題你也得自己跑,電力問題更得四處去磕頭,還不一定能磕下來。所以如果能用合資的方式搞到一塊免費的地皮建廠,那就合算多了,不光前期這些麻煩省了,後期的麻煩也會少很多,因為檢查的也是政府,和自己合資的也是政府,他們總不能左手和右手打架吧。
第二就是勞動成本問題,保健品生產除了灌裝之外,還有很多零碎的小活兒,比如說貼標籤、分盒分箱包裝、紙盒紙箱的生產等等。這個年代可沒有那麼多智慧生產線,工業機器人更是別想,有的話洪濤也買不起、更用不起。所以和監獄合資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監獄裡有數不清的犯人都是免費勞動力,零碎小活兒都可以交給他們去做,然後多少給監獄管理方一點點小錢錢就可以了。
那洪濤這不是在坑害這些和他一樣的服刑犯人嗎?他這麼沒良心?
其實不然,給犯人找個活兒幹,不是坑人而是造福,這點從洪濤帶著的這些勞動組的犯人們身上就能得到答案。在監獄裡就是這樣,有活兒乾的就比沒活兒乾的吃得好、自由多、待遇高。最主要的是精神頭也好,整天坐在那裡盯著太陽東起西落很難熬,手裡有點活兒幹,一天就過得很快。這一點洪濤最有發言權,他是親身體會過的。
第三就是名聲問題,洪濤需要站在一個道德制高點上,而這個制高點他已經找到了,就是解決刑滿釋放人員的工作!這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好事兒,放到誰那裡,也說不出一個壞字兒來。尤其是鑑於洪濤的這個刑滿釋放人員的身份,更沒什麼可以懷疑的了,這就是典型的浪子回頭,回報社會啊!
有了這三條給自己這個工廠保駕護航,洪濤覺得開上幾年,撈點快錢應該是手拿把攥的。
其實洪濤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沒說,自始至終他也沒打算把這個缺德玩意當成主業,他只是想賺點快錢,只要那一天保健品大戰一起來,他就準備把已經創好了牌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