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魂魄,在心靈的深處顫抖;身體,如同騰雲駕霧,飄了起來。
此時此刻,她甘願向慾望投降,情願做貪婪的俘虜!
……
溫柔,顛覆了溫柔!美麗,沉湎於美麗……
都說:相處,如一杯茶,愈品愈淡;可,她倆廝守著,卻似那水與水的交融,沒有縫隙。
她,每日、每時,都能從她身上,找到新鮮的感覺。
其實,她的她,是一個很純的女孩;但,她總覺著:她是一部耐讀的書,常翻常新、百看不厭!
她,喜歡望著她那嬌美的臉蛋,聽她痴痴地說:我坐在一塊一億八千萬年前的石頭上,發了一下午的呆……
諸如此類,都會使她,砰然心動!
……
溫馨、甜蜜,是那段時光的記憶;默契、心心相印,是那些日子的特點!
無論想什麼,她倆總能想到一起;無論做什麼,她倆總能做到一處。彼此心裡有什麼,相互都能感覺到。不用算計、無須設防!
日子:甜蜜、充實、溫馨、浪漫……
今天,她送她,三朵紅玫瑰,表達:我愛你!
明日,她就會回送她,一合丁字底褲,暗示:我很在乎你!
她倆,天天盡興、夜夜狂歡,走遍了這座城市裡所有的酒吧、迪吧、咖啡廳、茶社、練歌房、卡拉OK……嚐遍了各式各樣的雞尾酒、簡餐、燒烤、卡布奇諾、鮮花奶茶……
她倆,唱遍了所有的情歌、豔歌、無字歌;她倆,跳遍了所有的街舞、裸舞、兩步舞。
她倆,盡情地領略著,大都會夜幕下的繁華;盡興地享受著,都市夜生活的驕奢。
她倆,收入頗豐。在能力允許的範圍內,她倆痛痛快快、無所顧忌地揮霍著青春、揮霍著豪情。
流去的,是有限的時間和鈔票;留下的,卻是無盡的歡愉與美麗!
也許,是樂極生悲。
她倆的故事,很快在圈子裡流傳;而後,被一個小報記者盯上。
那記者,纏著要採訪她倆。
她倆,不願談,不希望被炒作,不想做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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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記者就尾隨、跟蹤……最後,花了不少錢,在她們的圈子裡挖到了料;不久,文章見了報、還傳到了網上。
結果,可想而知!
她倆,憤恨,卻又無奈。
她倆,無法對抗各自的家庭、和家庭背後的社會。
她倆,痛苦:對另類一無所知的常人,憑啥以自己的習慣,扼殺別人的幸福?!
她倆,認為:既沒有危害他人的利益,又沒有妨礙社會的進步,為啥就不能對咱寬容一點呢?!
她倆,覺著:最可惡的,還是那個記者!什麼不能寫?偏偏要抓住“女同”說事?還“P”呀“T”的繞舌一番,貌似懂得很多,其實:膚淺!
……
一種自然或社會現象的存在,自有它生成的道理!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很多原先誤認為是錯的,隨著階段性的發展、變化,而後被重新肯定的例子,還少嗎?!
如果,不能為合理的現象之合法化而鼓與呼;最好是讓它自然生存、自生自滅。或對或錯,自有時間去作定論……沒有必要獵奇!用別人的隱私,為自己帖金;拿別人的痛苦,作自己向上攀爬的階梯!
……
可這些話,對誰去說?更何況,說也是白搭!
她倆,不得不委屈自己,不得不忍痛割愛;相互惜別的勸慰,又怎能擋得住彼此依戀的淚水?!
情綿綿,意綿綿……
從此,天各一方;心相戀,亦只能夢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