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丘之貉!
方旭他們絕對是裘樟清叫過來整自己的!
還有,本來以為這個小青年是個可以用來抵擋的靶子,卻沒想到他和裘樟清一樣是個尖酸刻薄的小混蛋!
裘樟清看李顯貴再沒有問話的意思,就接過了話:“小馮同志是和李局們一起去了省裡,張嚮明被批捕,李局長就覺得是不是有誤會,為什麼李局長覺得張嚮明出了事就是有誤會呢?你們一共去了幾個人,難道其他人出了事,被檢察院批捕,就不存在誤會嗎?”
李顯貴再也沒法說話,他這時才發現自己錯了,怎麼就和裘樟清對著幹呢?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唯鰥夫與寡婦難教也!這話書上都寫了幾千年了,怎麼自己就沒有吸取教訓呢?
“請李局回答我剛才的問題:你剛才進門時問的‘你怎麼了?’指的是什麼?你是在自問,還是在問當時在屋裡的三個人?”
李顯貴不吭聲,屋裡的人都看著裘樟清。
“李局長不回答?我記得你剛剛說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工作中有一點過錯,這是允許的?我太不同意你的這個觀點。”
“工作中有過錯,或者因為個人水平,或者因為認知程度,或者因為條件約束,或者因為事件的不可逆轉和突發性,過錯和失誤是兩個概念,貪汙受賄乃至於瀆職,能用過錯這個詞語形容嗎?”
“接下來我再談第三個問題:關於紀律檢查的問題。既然李局長說張嚮明是你一手提拔的,那麼張嚮明有了今天的錯誤,觸犯了法律,你這個提拔他的人,要負什麼樣的責任?他在你的手下工作了十幾年,錯誤不是一兩天,你要負什麼責任?你們文化局是有紀檢部門的,那麼你們的紀檢部門究竟在防範幹部觸犯法律和法紀的平日工作中,都做了什麼?你這個局長,dang委書記,第一責任人,究竟應該負什麼責任?”
裘樟清環視了一下屋裡的眾人,對著方旭說:“方書記,馬書記,我提議,除了已經被檢察院批捕的張嚮明,其餘去和萬邦談合約的幾位同志,包括兩名司機,全部進行紀律稽核,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也是保護我們同志的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
馬文不說話,看著方旭,方旭心說,何必呢?有些人這是何苦呢?非要鬧到這樣不可收拾的地步嗎?你們難道真的不知道這位的來頭有多大嗎?魚死網破,對誰有好處呢?你們這些人究竟是怎麼坐上了縣裡的主要領導崗位的?難道都是用屁股想事情,用腦袋坐板凳的嗎!
裘樟清的話,肯定了不好,不回答,也不好,方旭的臉上沒有表情,心裡卻亂的一團糟:我這個縣委書記,也難做啊。什麼人有什麼人的難處,在座的都四五十歲的年紀了,沒吃過豬肉也沒見過豬跑?你們一輩子能見過幾個二十幾歲的女縣長?她能在這個位置上,很簡單嗎?我安安生生的做幾年書記,你們就那麼不讓我消停?
“關鍵是,裘樟清她站在了道義的制高點,她的話是沒有缺陷的,行事更是沒有瑕疵的,我為什麼不同意她的提議?我有什麼理由不同意她的提議?”
“李顯貴這個笨蛋,去一趟省城都能惹出這麼多的事情來!”
方旭的臉上在進屋之後第一次露出了笑容:“我原則上同意裘縣長的提議,不過,監察的範圍,就不要擴大化了,比如說這個剛剛到文化局市場辦的小馮同志,稽核什麼?這個完全沒有必要嘛。”
馬文跟著說:“是,方書記說的有理。”
潘守約也說:“我也覺得是,裘縣長不要矯枉過正了,呵呵。”
潘守約說著笑了起來,方旭看了在座的幾個人,問:“我看,既然文化部門出了事,就針對文化局一個單位吧,劉奇才那裡,沒必要涉及,再說那兩個開車的司機,更是殃及池魚麼。”
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