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第3/5頁)

我駕車穿過了小鎮,路上木著一張臉,兩隻手冷得像冰。瑪戈的車正停在車道上,但我偷偷地經過客廳那扇亮著燈的窗戶,駛下了陡峭的山坡,很快就躲開了瑪戈的視線範圍,也躲開了所有人的視線,這個地方真是十分避人耳目。

院子的深處,樹叢的邊緣,便是那間柴棚。

我開啟了門。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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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狹路相逢 艾米·艾略特·鄧恩 事發當日

因為我死了,所以眼下我要開心得多。

嚴格來講,目前我只是下落不明,不久才會被假定為已經死亡,但為了簡短起見,我們就說“死亡”吧。其實時間只過了幾小時,但我已經感覺好多了,不僅四肢靈活,還有一股使不完的勁。今天早上某個時刻,我意識到自己的臉有點兒異樣,於是瞧了瞧後視鏡(當時令人恐懼的迦太基已經被我拋到身後四十三英里遠的地方,我那自以為是的丈夫還在他那個悶熱的酒吧裡閒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頭頂上正懸著一把千鈞之劍),那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在笑。哈!多新鮮哪!

過去一年中我列過許多清單,今天的清單就在我身旁的副駕駛座上,一滴血跡落在第22條待辦事項旁邊,那一條事項赫然寫著——“給自己一刀”。“可是艾米分明怕血呀”,讀過日記的人恐怕會這麼說(日記,是的!稍後我會提到那本聰明絕頂的日記);其實我不怕血,一點兒也不怕,但在過去的一年中,我一直聲稱自己怕血。我當著尼克的面把怕血這件事提過好幾次,每當他說“我可不記得你有這麼怕血”,我就會回答:“我已經告訴過你了,告訴過你很多次!”尼克向來對別人的麻煩不上心,也就順理成章地覺得我很怕血,至於在血漿中心暈倒的那一招,倒是個絕妙的伏筆。我是真的在血漿中心暈倒了一次,並不單單是在日記中寫寫了事(千萬彆著急,稍後我們會把真相、假相以及有可能是真相的事項一一理清)。

第22條待辦事項叫作“給自己一刀”,它待在清單上已經很久了,眼下變成了事實,因此我的胳膊疼得要命。要用刀深深地割進自己的血肉,而不是單單傷到一層皮,那需要傑出的自控力,因為你想要弄出一大攤血,但又不會多到讓自己暈過去幾小時才在一片血泊中被人發現,如果到了那一步,你只怕得費上好一番口舌解釋清楚。當初我先把一把美工刀架在了手腕上,但手腕上縱橫交錯的血管讓我感覺自己好似動作片裡的拆彈專家:剪錯一根線,小命就得玩完。於是我最終割進了上臂深處,還在嘴裡咬了塊破布免得自己叫出聲來,最後割出了一道又長又深、非常完美的傷痕。我盤腿在廚房地板上坐了十分鐘,讓鮮血慢慢地淌到地上,直到流成一汪厚重的血泊,接著把血跡胡亂清理了一番——總之尼克砸了我的頭之後會收拾成什麼樣,我就弄成什麼樣,目的是為了讓現場有種亦真亦假的感覺:客廳有刻意佈置過的痕跡,但血跡又已經被清理乾淨,因此這一切不可能是艾米乾的!

所以說自殘挺划算,不過話說回來,雖然已經過了幾個小時,衣袖和止血帶下的傷口卻仍然火辣辣地疼。(第30條待辦事項:精心包紮傷口,確保血不會滴在不應該滴到的地方;將美工刀包好並塞進口袋,以便找機會處理。)

第18條待辦事項:佈置客廳,掀翻擱腳凳——已辦妥。

第12條待辦事項:將“尋寶遊戲”的第一條提示裝進盒子並藏起來,以便讓警方先行一步發現它,屆時我那茫然的丈夫還沒有來得及回過神去尋找線索。“尋寶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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