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照舊例牛仔褲一度。因為北歐天氣冷,我有兩件樽領品頂高毛衣與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歐天氣暖,光穿t恤已經差不多了。
看到其他的團友又手提又肩背又送倉又打包。我嘆口氣,又是鄉下人豪華逃難的時間了。
我看到那姓陳的傢伙,他朝我瞪瞪眼,找他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誰?哼。
上飛機他坐在我身邊,真巧,同行廿二個人,他偏偏坐在我身邊,我開啟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俠小說,開始我的閱讀生涯。
飛機到孟買,我告訴空中小姐腳痛,不想下機,我告訴她們我一直會腳痛到倫敦。
她們讓我留在飛機上,姓陳的小子顯然很羨慕。到特拉維夫的時候,他的腳也開始痛。
pycat。沒一點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飛過歐洲的時候,我那套武俠小說已經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時的飛機,開玩笑。睡又睡不著,一會兒又該吃東西,一會兒又該上洗手間,多煩,索性擱起腳看書。
本來我不是那種人,但這個姓陳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書借給他,讓他無聊的把選單翻來覆去的閱讀。他的妹夫問他要不要賭十三張,我把頭上的燈關掉。這種時間還吵人,不要臉。
結果他們沒賭起來。
我則憩熟了。
到歐洲去什麼都好,就是這程飛機受不了。
引擎隆隆聲中,我腦袋晃來晃去,終於到達倫敦。大家興奮得不得了。歐洲就是有這個好處,來過一千次仍然還是值得興奮。
我早說過,英國是我的老家。提著行李,我自己叫計程車到旅館去,誰還等他們一起走,飛機場離市區遠,計程車又貴,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馬上去買票觀劇,打電話給熟朋友。
他們照例的抱怨:「不住我們家!真討厭。」
親友家那裡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嗎?
我只打算在倫敦留兩日,最後一日要到劍橋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電影與觀劇,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館。第二天上午重溫舊夢,在國家博物館,下午到「蒂特」畫廊。晚上與舊同學吃飯,跳舞。
同學兩夫妻問我:「怎麼?又是獨自來歐?一年一度燕歸來,幾時帶多個伴?」
「沒緣份,等多一陣再說。」
「你也老大了,小姐。」
「無奈何。」我說。
「到底你小姐急還是不急?」他們笑。
「急又如何?拿面銅鑼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咋道:「換個題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來輕鬆輕鬆,偏偏又碰到你們這種朋友。」
第二早我六點半就搭火車到劍橋去。心中奇怪其他的團員做過些什麼,到蘇豪看脫衣舞?大概不致於如此精采。恐怕是在國會,大笨鐘,比克的利廣場兜來兜去,可憐的遊客。
在劍橋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勞教授家的沙發上,喝紅茶吃餅乾。
「你還快樂嗎?」勞教授問。
「多麼複雜的問題,我拒絕回答。」我笑。
他說:「年年遊一次歐洲,還不快樂,我活足五十六歲,還沒到過東方。」
我笑笑。
等我回倫敦,剛巧來得及在百貨公司關門之前買了三件絨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時取,晚上回酒店偕團友吃飯,那姓陳的又坐在我身邊,多麼可惡的人──
他看著我的神色,彷佛我是個賊。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問我,「好玩嗎,你一個人逛到哪兒去了?」
我說:「很好玩,謝謝。」
「你不怕?」那位太大很好奇,「一個女孩子,在外國亂走。」
我笑,「我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