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5頁)

程鈞攤開手,手中有一枚明晃晃的戒指,金黃色的寶石在陽光下熠熠生光。

沒想到最後物超所值。

這就是他大鬧戲樓,即使不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沒錯,計劃是改變過的。

原本程鈞沒打算鬧出那般大的動靜,他只是想教訓馬公子一頓,自此出走而已,因此才準備好把應用的符籙先製出來。他只是在今天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走出戲園,重新開始自己的修道生涯,僅此,而已。

他既沒想要鬧大,也沒有一定想要馬公子的性命,說實在的,他根本懶得關心馬公子的死活。

因為他已經九百歲了。

十四歲的程鈞,偏激桀驁,會恨死所有欺侮過他的人,一點仇怨,數年積鬱心中不散。

三十歲的程鈞,心狠手辣,可以為一點閒氣,滅他人滿門。

一百歲的程鈞,性情堅忍,已不會再衝動,萬事只存在心中,之後能等上數十年上百年時間才一一報復。

三百歲的程鈞,多智近妖,步步為營,已經不會以喜怒為行事前提,凡事想到的必然是利用,最愛的是運籌帷幄。

但是他已經九百歲了,過了熱血沸騰的年紀,過了狂心大發的年紀,過了錙銖必較的年紀,甚至過了機關算盡的年紀。

如今程鈞雖不能說心思通明,但能成為他心中執念的,只有天台一事。除此之外,萬事不過過眼雲煙,不值得他放在心上。馬公子,往遠了說,不過一段早就了結的因果,往近了說,也不過一隻蹦到腳面上的癩蛤蟆,一腳踢開,也就是了。對於程鈞唯一的作用,不過是給他一個離開戲樓的藉口和契機。僅此而已。

不過事情在程鈞進屋之後的一瞬間,起了變化,因為他發現了在馬公子手上,那顆蒙塵的明珠,就是他現在拿的這顆——

龍睛。

龍睛不是真的龍的眼睛,只是一種奇石,是俗世只是作為裝飾寶石出現,但是價值之高,尤其對於現在的程鈞來說,就是給一條真龍,也不能換。這才是天降的機緣,有了這顆龍睛,他只需一晚便能入道氣息境界,而且還有額外的好處。

龍睛的珍貴,並不是只對他一人有用,就是道門的真人,也會垂涎不已,馬公子能帶著龍睛大搖大擺活到今日,全是運氣使然。但是也不能說沒有人記得龍睛,倘若有其他修士見過,卻被程鈞得了去,將來說不定會有麻煩。

程鈞不喜歡麻煩,尤其是麻煩來找他,因此他先得找麻煩。燒掉戲樓,引起大混亂,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馬公子奪取所有的注意力——人都死了,場面都亂成那樣,他丟了什麼東西,還會有人在意嗎?

點火之後,程鈞也沒有去看結果,因為他根本不關心,只是推開窗戶,跳了下去。本來他為了離開戲院,在戲樓下面準備了一匹馬,不過路過馬廄的時候,發現了一匹烏騅,如此好馬正合他意,因此牽了出來。現在,那匹馬已經被放開,老馬識途,大概回到了他主人身邊吧。

不過,在來的路上,出了點意外,他沒想到,在路上居然遇到了……

“媽的,總算找到你了……”一聲暴喝從身後傳來。

程鈞一怔,轉過身,只見兩匹快馬飛奔而來,左邊那批馬上的高壯漢子鬚髮倒豎,好似一個怒目金剛,右邊卻是個濃眉大眼的青年。

程鈞微感驚訝,心道:這麼快追過來,看來馬家有能人啊。

來人正是馬家的護衛長馬虎,在縣城裡是一霸,程鈞卻不認識。前世他喝了滾油,馬虎當然不會尋他的晦氣,後來他滅馬家滿門的時候,馬虎還在馬府,被他順手一起宰殺了,不過那時候他何等威風煞氣,哪裡會記得這個劍下冤魂?

那馬虎見到程鈞一身白衣,獨立寒風之中,顯得風姿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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