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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有烏,北山張羅,烏自高飛,羅當奈何!烏鵲雙飛,不樂鳳凰;妾是庶人,不樂宋王。”——譯者)

三十三漢朝末年,零陵郡(“零陽”當作“零陵”)太守史滿有個女兒,愛上了府上的文書,就偷偷地叫她的丫鬢把文書的洗手水拿來喝了,於是就懷孕了。不久她便生了個孩子。到孩子會走路了,太守便叫人把小孩抱出來,讓他尋找自己的父親。這小孩徑直爬進文書的懷裡,文書把他推掉,他便倒在地上變成了水。太守追問自己的女兒,女兒把過去的事都講了,太守就把女兒嫁給了文書。

三十四鄱陽縣西部有座望夫岡。傳說從前縣裡有個叫陳明的,和梅氏締結了婚姻。結果還沒有成婚,梅氏卻被妖怪騙走了。陳明去叫人占卜,那人占卜後說:“你朝西北方向走五十里後去找她。”陳明按他的吩咐去了,便看見一個大洞,深得沒有個底,他用繩子把自己懸吊下去,就找到了他的妻子,他便叫妻子先出去。但陳明帶來的鄰居秦文,在洞外用繩子把梅氏拉出來後,卻不再把陳明拉上來了。陳明的妻子就向秦文發誓,表明自己嫁給陳明的堅定志向,並登上了這山岡頂上盼望她的丈夫,因而人們把這山岡叫做望夫岡。

三十五東漢時南康人鄧元義,父親叫鄧伯考,任尚書僕射。鄧元義回到家鄉省親,妻子便被留下來侍奉婆婆,她對婆婆十分恭敬。但婆婆卻討厭她,把她關在空房間裡,並且限制她的飲食。她雖然疲憊衰弱,一天比一天困窘,但始終沒有怨言。當時鄧伯考感到奇怪而去問她,鄧元義的兒子鄧朗,當時才幾歲,對鄧伯考說:“媽媽沒生病,只是餓得太苦了。”鄧伯考流著眼淚說:

“哪裡料到這親婆婆,反而會造這樣的孽!”於是就把媳婦休了讓她回孃家去,她便改嫁給應華仲做妻子。

應華仲任將作大匠,妻子便乘著上朝的車子出了門。鄧元義在路邊看見她,對人說:“這是我原來的妻子,她不是有別的過錯,只是我母親對待她實在太殘忍了。本來應該互相尊重才是。”鄧元義的兒子鄧朗,當時已做了郎官,母親給他寫信,他從不回信,母親給他衣裳,他總是拿來燒掉。他母親也不把這些事放在心上。母親總想看看兒子,就到親家李氏的家裡,叫人用其它的理由去請鄧朗。鄧朗來了後看見母親,恭敬地拜了兩次,流淚抽泣,便起身出門去了。母親追上去對他說:

“我差一點死了。我是被你家遺棄的,我有什麼罪過,你怎能如此來對待我呢?”從此以後母子便斷絕了往來。

三十六嚴遵任揚州刺史,有一次到所屬郡縣巡視,聽見路旁一個女子的哭聲不悲哀,就問她哭的是誰,那女子回答說:“是我的丈夫,他被火燒死了。”嚴遵使命令差役們把屍體抬來,他與屍體說完話,就對差役們說:“死人自己說不是被燒死的。”於是就逮捕了那女子,並叫人看守屍體,說:“這裡邊一定有冤枉。”差役報告說:“有蒼蠅聚集在屍體頭部。”嚴遵便叫人撥開頭髮察看,發現鐵椎子貫穿了那屍體的頭頂。於是就拷問那女子,原來是那女子因為與別人通姦而殺死了丈夫。

三十七東漢的正規化,字巨卿,是山陽郡金鄉縣人,又名汜,他和汝南郡的張劭交了朋友。張劭,字元伯,兩人曾一起在京城裡的太學學習。後來正規化請假回家時,對張劭說:“兩年後我回來,一定來拜訪你的雙親,看看你的孩子。”兩人就共同約定了日期。

後來,約定的日期就要到了,張劭就把這事全告訴了母親,請她準備飯菜來迎接正規化。他母親說:“兩年的離別,相隔千里的諾言,你怎麼會相信得這樣認真呢?”張劭說:“巨卿是個重信用的人,一定不會違背的。”母親說:“如果是這樣,應該為你們釀酒了。”到了約定的日期,正規化果然來了。他登堂拜見了張劭的父母,就一起飲酒,極盡了歡樂後才和張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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