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雜活來幹都是比較困難的。
現世她好歹也是個平面設計師,有份體面的工作,到了這裡卻不得不去做雜活,她其實是不甘心的。現在若是能暫時留在遊府,她可以慢慢尋找好的機會,對她和遊逸來說應該是雙贏的局面。
其實她也不討厭遊逸,甚至對他有份感激。新婚之夜他沒有乘人之危,她收養貓大狗二,他也沒有阻攔。他只是脾氣暴躁性格不太好,本質卻並不壞。
遊逸沉聲問道:“什麼約法三章?”
安語然並不急著回答,她走到桌邊,倒了兩杯水,拿起一杯喝了一口,微笑道:“坐下說吧。”
遊逸挑眉看著安語然,她居然懂得在談判中掌握主動,控制節奏。他突然也笑了起來,走到桌邊坐下,拿起另一杯水喝著。他倒要看看她的約法三章是哪三章。
安語然坐定後,舉起一指:“一,我住在遊府是幫你的忙,因此你不能再有撕我的畫之類的不尊重我的言行舉止。”
她舉起第二指:“二,我可以在你需要時對外人扮演你的妻子,就像華親王邀請你去遊湖那次一樣。這樣來抵消住在遊府我應該支付的飯錢房錢。但是在遊府裡,我和你不是夫妻,你不能對我有任何非禮的舉動。”
接著她舉起第三指:“三,我不可能無限期扮演你的妻子,你我要約定個時間,到了時候,我要和你離……分開,要有正式文書的那種。”他喵的古代人怎麼說離婚的?
“最後,口說無憑,立字為據,你我簽字畫押。”
遊逸仔細聽完後道:“可以,不過你既然要好好扮演遊府的少夫人,就不能女扮男裝偷偷溜出去,一切言行都要守禮守矩。”
安語然雖然不滿,卻沒說什麼,他提的這個要求也算合理。
“時間麼……暫時以三年為期,到時候你我和離。”
安語然皺眉道:“三年?太久了吧?鄰居家的孩子都長大能打醬油了。”
她舉起食指:“最多一年。”一年時間,應該足夠她熟悉這個異世,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了。
遊逸挑眉:“一年就和離,在外人看來,不是太兒戲了嗎?”
安語然嬉笑道:“那不是讓你可以早些找個真正的夫人嘛。對了,第三條要追加,如果你找到喜歡的女子願意嫁給你,那即使一年時間不到,我們也和離。”
遊逸勾起嘴角:“好吧,那就一年為期!”一年時間很長,足夠發生很多事。他本就沒指望她會同意三年這麼久。
安語然走到小書桌邊,鵝毛筆伸進瓷瓶,蘸上她預先磨好的墨汁,快速寫了起來。遊逸在她背後看著。她是用鵝毛所寫,與毛筆書法不同,但仍然看得出那字裡行間的秀逸灑脫。這根本不像長為奴婢的人所寫出的字,甚至連書法很好的女子都很少能寫出這麼瀟灑無羈的字。
看到她寫了個錯字時,他輕輕笑了聲。
安語然撇撇嘴,悲催的繁體字……毛筆她也用不好……穿過來之後,她成了沒文化的人了。
遊逸提起毛筆,把她寫的契約內容謄抄了一遍。他的字勁挺有力,又不失靈動,倒讓她有點刮目相看——他也不是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嘛!
寫完契約,簽上名字,一式兩份,遊逸收好她那份簡體字版的,安語然則收了他那份繁體字版的契約。
☆、第十四章 晨練
這天夜裡,樂靈就搬來了霖院,說是來服侍安語然的。安語然卻感覺更像是來監督她契約履行狀況的。因為樂靈一直在指出安語然言行中不符合少夫人行為規範的地方。
安語然被她弄得頭痛,最後忍無可忍喊了她一聲:“樂嬤嬤,要不要這麼多規矩啊?我在遊府裡面不需要扮演少夫人吧?”
樂靈被她那個“樂嬤嬤”噎得說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