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個月,」黃振華擺擺手,「他一切還不是為了玫瑰。」
我說:「兩人在這種時間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淚。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們身後,「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見了她,我是多麼幸運。」
我受不住,「你還笑,大哥,你還笑!」
「人總是要死的,」他很溫和,「五百年後,有什麼分別?重要的是活著的時候,總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與他緊緊地擁抱。
他比許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長,他說得對,他能夠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愛的人,而他所愛的人也愛他,實已勝卻人間無數了。
我們一家人從此要壓抑自己,不提死亡這個名詞。
我與玫瑰談了一個通宵。
她幾乎要發瘋了。
「我找了他半輩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卻只剩下三個月。」她的眼睛空洞。
「有些人一輩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學。
「我愛他。」
「我們都知道。」我說。
「我很愛他很愛他。」她說。
我的心碎了,但我仍然說:「我知道。」
「我也愛你,家敏,但那是不同的,我愛你如愛我自己,我愛家明,卻甚於愛我自己。」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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