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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人群中還有青澀的錢志凡,那個年代的他沒有的確良制的白襯衫,有的就是一件他兩個哥哥穿了多年的軍綠色軍裝,這衣服老大穿完,老二穿,到了錢志凡手裡早已經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不但非但,並且上邊還是補丁打補丁。

這樣的衣服在當代人看來簡直就是乞丐裝,但是在那個年代的錢志凡看來,這就是一身奢侈品服裝,因為在那個年代,也不是誰都能穿這種軍裝的。

不過不管在那個年代都是存在著等級劃分的,有比錢志凡家庭條件更差的孩子羨慕的看著他那身補丁打補丁的肥大軍裝,有比錢志凡條件好的穿著的確良白襯衣的孩子用鄙夷的眼神看著他這身衣服。

錢志凡因為這身衣服自豪過,也自卑過,被羨慕過,也被嘲笑過,別人的嘲笑他從來不在意,他只在意那個穿著的確良白稱身、花格裙子扎著馬尾的女孩的目光。

她就是錢志凡的初戀,在他的敘述中,她就是最完美的女孩,是最完美的姑娘,她的一顰一笑都能讓青澀而單純的錢志凡面紅耳赤,成了一個結結巴巴一句完整話都說不出來的呆頭鵝。

這樣的故事並不新鮮,很多電影、電視劇都已經給演爛了,但是當你真的從錢志凡這代人口中聽他用飄渺而追憶的話語去訴說這個樣的故事時,你不會感覺這是爛大街的橋段,你只會感到感動,只會想到自己年少時愛慕過的那個人,你會想那個人現在在那,是否還會記得哪個青澀得只會傻笑的你。

這不是一個只關於錢志凡愛情的故事,而是關於所有人在青澀年華所經歷過的那段最純真、最乾淨、最永生難忘的愛情故事,感動人的不是這個故事的本身,而是大家關於那段藏在心底深處早已經泛黃的記憶,你有,我也有,他也有的故事,因為我們都曾經年輕過。

故事說到了這裡其實米子軒已經猜到了結局,故事本身並不有趣,也不是太吸引人,甚至可以說有一些狗血,不外化在那個記憶中已經泛黃的年代,年少青澀的錢志凡愛慕者那個女孩,就如同《匆匆那年》這首歌唱的一樣。

匆匆那年我們見過太少市面,只愛看同一張臉,那麼莫名其妙,那麼討人喜歡,鬧起來卻太討厭。

愛了,恨了,分了,錢志凡的愛情就是這樣,他深愛著那個女孩,她也愛著她,錢志凡此生此世永遠忘不了在某個黃昏的午後,他們漫步在無人的樹林中,兩個人面紅耳赤牽起了彼此的手,他們緊張得手心裡全是汗,但卻捨不得放開對方的手。

錢志凡堅信這一幕他永生難忘,她也是如此,她不會忘記的。

愛了,隨後那?不敢在任何年代都是存在這等級劃分的,錢志凡跟對方相比,她比他高了好幾個級別,錢志凡不過是一隻想吃天鵝肉的癩蛤蟆而已,而她就是那隻驕傲而高不可攀的天鵝。

家人的反對,讓他們最終在某個雨夜大吵一架,從此相識應不識,從此天各一方。

說到這的時候錢志凡說了一句歌詞,依舊是《匆匆那年》中的——相愛那年活該,匆匆因為我們不懂頑固的諾言,只是分手的前言。

時光荏苒,白駒過隙,眨眼就是二十七年後,但是在這二十七年中錢志凡從來沒有忘記過她,哪怕他娶妻生子,哪怕她早已嫁作人婦,有些感情是可以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變淡,最終消失在時間的洪流中,但是有些感情是時間永遠都沒辦法磨平的。

錢志凡跟她的感情就是如此,任由洪流的拍打,他還是忘不了她,她也忘不了他,經年後他離婚了,她也離婚了,二十七年沒有在聯絡的他們終於又要走到一起了。

錢志凡跟個即將見到心上人的小夥子一般一分一秒都等不了,連夜趕了回來,只為見他一面,上次見面已經是二十七年前,他不想錯過了,她也不想錯過了,他們相約在學校門口見面,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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