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確定喜歡我?”
“不是的,剛才我只是騙毅翔的。”我極力想要向他解釋清楚。
“你叫那傢伙毅翔?挺親熱的嘛,他叫你什麼?你的全名叫什麼?”
“我……我的全名叫林奕軒!”鬱悶!怪了,他不是有我學生證嗎?還問我幹嘛?
“你還真夠笨的,記住別人問你名字,不要輕易回答,尤其是男孩子。”
以你的性格我要是不回答,不知道會遭受你怎樣的欺凌。
“從今天起你就做我女朋友吧!”
“哦……啊?”這傢伙居然說出這麼一句語驚四座的話來,我差點就糊里糊塗的答應了。
“啊什麼啊?我再說一遍做我女朋友。”葉旭益沒有直視我,而是垂下腦袋,像是有些害羞地假裝檢查自己的鞋帶是否繫好。我這才發現他手上抱著一塊滑板,看來他真是酷愛這項運動。
“可是……”和旭益才見幾次面,說過的話用十根手指算都有多,完全不瞭解對方的情況下,就談論起交往的事情,未免有些太草率了。
“什麼?”
“感情是要兩情相悅的,你不一定喜歡我啊。”不能因為我向毅翔說喜歡他,他就接受我的“愛”吧。
“我喜歡你!”旭益篤定的眼神,預示著他堅定的心。
一點也不像開玩笑,被一個男生當面告白這是第一次,我的心跳加速,但在下一秒鐘,我恢復了理智。
“可是,我已經有喜歡……”
“你的手機最好給我開機,我會打電話給你。”
“手機?”
葉旭益應該是個寡言的人,他似乎沒有把話重複第二遍的習慣。聽到我的反問,不但沒有理會,將滑板粗魯的扔在了地上,縱身一躍,哧溜一聲,踩著滑板離開了我的視線。
他說的手機應該是給我的那部,我已經把它遺忘在某個角落,修理的事情早就忘了。回到家我衝到廁所找出那部手機,跑到附近的手機店修理,希望它還有得救。等待的過程是漫長的,我懷著忐忑不安的的心情,總算是等到手機修好了的訊息。
手機裡面有他們五個人的照片,還有那個女孩的照片……好奇心的驅使下,我再次開啟相簿,也是這張照片,讓我明白毅翔那過度的反應。照片裡的男男女女沒有變,變的是我的眼睛,是我眼睛沒有注意到的細節,並不全然是我沒有注意到,而是在發生那件事之後,再次看這張照片,才讓我明白這一細節真正的重大意義。那個在毅翔背上的女孩,頭上的髮飾和身上的短裙,風格完全和我昨天的打扮一模一樣。
毅翔是為了這個才會生那麼大氣,因為我讓他想起了那段痛苦回憶的往事,是這樣才會不願看我一眼,跑去酒吧找其他女孩喝酒,後來才會酩酊大醉被熊天揹回公寓。毅翔的心裡還一直掛記那個女孩,腦中閃出了這樣一個令我無力支撐身體的想法,竟連手上的手機也差點掉在了地上,託路人的福,伸手幫我接住,才得以保全這部剛修好差點又摔壞的手機。
拖著沒有疲憊的身體回到了公寓,毅翔和小奇已趴在電視機旁享用晚餐。他們兩上叫了外賣,而且只要了兩份,完全把我視為不存在的人。此刻我也沒有食慾去吃任何東西,剛好可以減減肥。最近的心情糟透了,那張照片為什麼要讓我看到,都怪這該死的照片害我傷透了心。模糊的女孩面孔,一直不斷地浮現在我的腦海中,連同毅翔那幸福的笑容一起不停地變化著,最後合在了一起。哎呀,頭痛,頭痛!推開壁櫃的門還是覺得悶。我以驚人的頻率揮動著手,想要把那一張張的面容趕走,卻始終毫無用處,到最後我乾脆用枕頭壓住整個腦袋,想要藉此讓自己的頭腦得到休息。事情卻沒有我想像的那麼簡單,他們兩個尤如惡鬼纏身,不停地在我身邊糾纏,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