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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羅根只待了半個月左右就走了。臨走前,克里斯猶豫了下,還是讓羅根把爪子伸出來,下了個符文。

現在還沒到營業的時間,克里斯也不可能讓羅根進店去坐坐,也就是說,沒法記錄在賓客名單上。這樣一來,以羅根滿世界瞎跑的習慣,再加上倒黴催的運氣,下次想見面,可就不容易了,克里斯這樣做,也是勉強留個記號,下次來地球的時候,還能找找。至於為什麼留在爪子上……以羅根莽穿一切的不怕死作風,再加上確實死不了的能力,哪怕留在身體……裡面……也說不定很快就沒了,再生的新肉體可不會保留克里斯的符文。

讓奧丁或者洛基來或許還有可能,克里斯的魔法還沒到那種程度。

除了符文印記以外,克里斯也給羅根帶了些路費,不然,羅根可能連給哈雷加油都麻煩,還得浪費時間去打□□拳。

羅根也沒有拒絕,對他們這些人來說,錢這種東西,並不算什麼,不是非常看重,真的想弄到一些,也不算太難。

只是,考慮到兩人之前的關係,這種時候給的這筆錢,怎麼看怎麼像是……

至少,酒店門口的侍者看到那個厚實的錢包,眼睛都紅了,再一想,大肥羊,啊不,客人身邊現在豈不是空了?不如……

克里斯也沒打算在意酒店的侍者想些什麼,有這功夫,還不如做點正事,

比如帶著芬裡爾去海灘曬太陽?

雖然芬裡爾對此也沒什麼意見,甚至挺享受的,但還是不明白克里斯為什麼要這麼做。真要說海灘的話,天堂島的海灘比這裡舒服多了。

再說,這些中庭人也沒什麼好看的吧?除了一兩個不錯的,身材完全沒法和阿斯加德人比,更別說天堂島上一溜的亞馬遜女戰士了。

當然,這是芬裡爾以克里斯的眼光來評判的,在它看來的話……中庭人的肉更嫩一些,口感上應該比阿斯加德人有獨到之處吧?

「嗷汪」

芬裡爾向克里斯表達了自己的疑惑,同時也沒忘了克里斯讓它注意偽裝的要求。

「不,你錯了,」克里斯摸了摸芬裡爾的狼頭,吸了口果汁,「絕大多數生命,對能量都有一種強烈的渴望,他們會本能地喜歡自己食譜中,能量最高的食物。於是,在進化過程中,那些更適應高能量食物的個體會更容易存活下來,久而久之,能量越高的食物,通常也就越符合生物的口味。

就像是,對絕大多數人類的口味來說,能提供大量能量的肉類,都比蔬菜能好吃。而能量最豐富的食物,比如油脂,蛋白質,即使純粹地吃下去口感會有些不好,但它們的香氣和味道也仍然對人類有著致命的誘惑。

追求高能量的食物,是所有生命在進化過程中產生的崇高智慧,只有具備這種智慧的生命,才擁有了活下去,繁衍生息,壯大種族的能力。

所以,對人類來說,類似於紅燒肉,血腸,火鍋等高油高熱量的食物,正是整個種族傳承至今的,得以讓他們發展到今天的古老智慧。而像奶茶,油炸食物,巧克力,冰激凌這些能夠快速提供高能量的食物,才是工業文明時代發展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誕生的瑰寶與結晶啊。」

芬裡爾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克里斯說的這一堆,它也沒怎麼懂,不過倒不是不能理解。以前的戰鬥與廝殺過後,芬裡爾最想撕咬著吞噬的,往往也是敵人中的最強者。

不過現在,芬裡爾早就被克里斯把口味養刁了,不是真正的美食,根本聞都不聞一下。

「所以,考慮到身體密度,阿斯加德人的能量密度肯定更高,在口味上也應該更好一些,」克里斯十分嚴謹地給出了研究結論,「就像是,冰霜巨人在普通形態時的口感和味道,應該比體型巨大化時的戰鬥形態更好一樣,畢竟能量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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