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教訓那也是為徐明好。那貨本質上沒什麼人品汙點,就是渣宅了點兒,以至於精蟲上腦會惹禍,屬於可以挽救的物件。
整個週末,除了抽出半天時間和虞美琴、史妮可等人討論下週的比賽戰術之外,剩下的時候他都拿著徐明的筆記本碼字整材料,把準備拿給劉教授的東西弄好。
剛來這個世界時,跟數科院的那場比賽,馮見雄並不是不想提前準備。只是被翁得臣甩鍋了,才不得不臨陣磨槍。
但大多數辯論賽,還是要靠預則立不預則廢的。
這不僅是一個辯手的職業素養,更是未來作為一名大律師該有的職業素養。
那種上場前什麼都不幹、然後臨場靈光一閃、詐出點什麼驚喜收穫的裝逼打臉橋段,只能出現在港片裡或者《律政俏佳人》之類的美劇裡,完全是法盲編劇們為了裝逼節奏的需要。
現實世界中,每一個官司的控辯雙方在開庭之前,根據《刑事/民事訴訟法》,哪都是要先交換證據的。
每一方會提交哪些論據,對方都是提前知道的。然後開庭時只是供雙方交叉質證、確認證據的真實性和效力。
真跟港片或者美劇那樣,庭上臨時提出一個新證據,下場只能是被法官裁定為不予接受因為這沒給對方留蒐集針對性證據的時間,屬於證據突襲。
哪怕提出新證據一方有正當理由,證明這個新證據的蒐集工作確實有客觀困難、以至於無法在證據交換截止日之前拿到。那其下場也絕不會是和港片那樣、法官直接根據這個新證據作出對提出新證據一方有利的判決。
法官只會宣佈:休庭,擇期再審,給對方留出蒐集針對該新證據的反證的時間,確保雙方公平。
所以,偷襲這種招數,在法律界和辯論姐,都是永遠成不了大事的。
作為一個要登上巔峰的男人,從頭就要培養起“哪怕我告訴你我要說些啥,你照樣辯不過我”的硬氣。
……
馮見雄和虞美琴,都是一開始就很清楚這一點的,所以他們很重視排練。
週日的午餐,照例是虞大小姐請的。
她在校內的美食吧找了個喝咖啡的卡座,點了四份咖哩豬排蓋澆簡餐。
正餐吃完後,又要了四份可以續杯的奶茶和咖啡、還有幾個澆了冰淇淋的華夫餅和巴菲,一副準備坐上一下午的架勢。
這番款待,可算是讓因為留校討論辯題而耽誤了週末回家帶飯菜的史妮可、打消了內心的鬱悶。
看那小吃貨的架勢,完全是準備“週日蹭炮姐一頓好的,週一就不用吃飯了”。
馮見雄看在眼裡,並沒有說什麼,只是暗暗嘆息。他很瞭解窮苦人家單親孩子的不易。
虞美琴也心思細膩,等吃貨妹喝過奶茶順了氣,才拿出講義,緩緩進入正題:
“免費策略對於網際網路文化傳播和創新的利弊。這個題目,你們覺得新傳院會從哪個方向主攻?”
虞美琴提的問題,馮見雄前天覆印給大家的筆記中,也有講解到過。史妮可很快意識到這是在問他們每個人消化筆記之後的個人心得。
她吃人的嘴短,先積極的拋磚引玉:
“炮姐,我昨天看了馮同學的筆記,覺得這個題目也算不上對新傳院有利。免費策略,最多是便於網際網路內容更快的傳播擴散。
但是要談對‘創新’的影響,肯定是不利的這點上我們完全可以把目前市面上常用的‘盜版不利於內容產業的繁榮’觀點、論據略微嫁接一下,描述一番‘因為不要錢,所以大家都不願意投入創作’的行業前景,然後就輕鬆把新傳院駁倒。
我估計最後的局面,肯定是新傳院揪著‘免費有利於傳播擴散’這個點進攻,而我們抓住‘免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