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試著用神識去感知水晶的內部……好奇怪,這塊水晶的內部完全不同於普通的寶石,而是如同……菲爾娜有些無法形容,如果非要找到一個形容詞的話,那就是這塊水晶的內部非常象是一塊海綿體。
她下意識地向裡面輸入真氣……沒反應。
菲爾娜皺起了眉頭,海綿……顧名思義,是吸水的嘛。
再試,她這次向裡面輸的是歌力……奇蹟發生了,隨著歌力的輸入。那塊品相不佳的水晶變得愈來愈潤澤,菲爾娜大喜過望,加大了歌力輸送,那塊水晶變得愈發晶瑩起來。
“這是……”
貝克揉了揉眼睛,臉上一付難以置信地表情,他拿起這幾塊水晶之後,也反覆試過,卻沒有絲毫反應。
這塊核桃大小的水晶,容量非常驚人,當菲爾娜停止輸送時。至少消耗了她三分之二的歌力。
好驚人的儲量!
菲爾娜喜上眉稍。就象是發現了一個聚寶盆。
比蒙的祭祀與魔法師不同,後者可以直接使用魔晶,利用效率也高;而祭祀在使用樂器進行歌力增幅時,必須用特殊的法陣將魔晶裡的魔力轉換為歌力,這中間要損失不少魔力。
而在戰場上,魔法師使用魔晶可比祭祀更換魔晶方便得多。最重要的,一塊魔晶在手,魔法師就有源源不斷的魔力補充;可祭祀本身的歌力如果消耗殆盡,是無法依靠樂器上地魔晶來補充地。但有了這種可以儲存歌力的水晶後,祭祀也可以在戰場上跟魔法師拼消耗了。
“哈哈,發大財了!”
菲爾娜歡喜得就差口水橫流了,眼睛都笑成一條縫了,雲霧山,那可是寶地啊。
貝克是領地的政務官,當然更清楚這裡面的經濟意義。
他以徵詢的語氣問道:“菲爾娜,我看是不是應該加大這種水晶的採集力度?”
“當然,這種水晶既然能夠蓄藏歌力……就叫歌力水晶好了。”菲爾娜很得意自己擁有這種水晶的命名權。
不過,這個雲霧山還真是塊寶地。菲爾娜的興趣現在是徹底地被勾引起來了。
經過簡單的準備。菲爾娜帶著兩名黃金泰坦、西埃羅和兩名穿山甲部落地六級鬥神出發了。
雲霧山距離佈雷登堡並不是很遠,四十餘里的道路不到三天就走完了。
整座雲霧山方圓有數十里,是個標準的錐形,整座山峰非常齊整,沒有其它任何畸形山峰,如同一隻春筍筆直地伸向天空。
下面的山坡地勢較為緩和,對於普通人來說,爬上去並不是什麼難事,可到了五千米以上後。一切都不一樣了。上面不僅終年雲霧繚繞。視野模糊不清,而且地形險要。一個不小心,便會跌下來。而在一萬米之上,霧氣愈發濃重,伸手不見五指,而且閃電繚繞,根本就是絕境。
因為山上的植被並不茂盛,所以,動物也不是很多,很少有人會遭受猛獸襲擾,魔獸更是罕見,倒是有一種叫做巖羚的動物,肉味非常鮮美,只是這種動物非常機警,而且行動非常迅速,在岩石間行走,如同芭蕾舞演員跳《天鵝湖》一般輕鬆寫意,即便是高階武士也未必追得上。
通常,在五千米以下的地方,被稱為安全區,在這裡,還可以看到一些低矮的植物和小型動物,偶爾能看到一、兩頭虎、豹之類的猛獸。
在五千米以上的地區,則被稱為危險區,那裡幾乎看不到植物……嗯,有人見到過一些類似苔蘚地東西,還有人說有魔獸在裡面出沒,法奧比雖然去過一次,卻是來去匆匆,提供不出有用地情況。
至於一萬米以上,已經沒有人能夠提供什麼有用的資訊……從來沒有人能活著從那裡出來。
礦工的住宿區是一片低矮地木屋,外面圍著同樣低矮的柵欄,住宿區四面共有六座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