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海上運輸費用給出的溢價直接就引發了紙幣全面增值,人們忽然發現紙幣超過了票面價值,進而又導致了其他商人和士紳跟著加價收藏紙幣。
十幾年後的荷蘭鬱金香事件提前在大明泉州發生,因為紙幣本身還與銀元掛鉤,所以這個增值速度短時間內還沒有達到瘋狂的地步,可是短短几天還是增值了百分之十。
孫有財每天的工錢是60文,七天就是420文,按照目前銅錢與銀子的換算,差不多800文銅錢就能兌換1兩銀子,他幹滿一個月能賺2兩多。
管事給了孫有財5角3分錢,算起來還多給了他4文(1元按照1兩銀子標準鑄造,所以1元=1兩銀子=800枚銅錢,1角=80文,1分=8文錢。)
攔住孫有財的商人就是送他過來的那個,所以兩人之間也算熟悉,對方倒是也很直接的就要從他手裡換紙幣。
6錢銀子換算下來是480文,憑空能多得60文錢,這相當於孫有財憑空多幹了一天活。商人也不覺得自己吃了虧,因為百分之十的溢價還只是目前的狀況,他很看好唐人的這種紙幣,而且也聽說了唐人這種特殊紙張數量有限,所以他認定了紙幣還會漲價。
雙方都很滿意這次交易,也是從這次之後,孫有財在打工的同時幹起了黃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