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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爪做好的第一時間,原本還在認真訓練的同舟小隊就瞬間竄了過來。顯然訓練是真訓練,但一直有在留意這邊,也是真留意。

除了他們之外,殷勤民也是很快趕到。取走一壇泡爪和煅燒好的爪尖。

甫一開蓋,泡爪特有的酸香就飄了出來,聞著就讓人嘴巴里忍不住分泌唾液。淡黃的泡椒在壇裡沉沉浮浮,各種爪爪混雜在一起,卻絲毫不顯得凌亂。米黃的雞爪、雲朵一樣雪白的排雲鶴爪、天山冰雪一樣晶瑩剔透的天山雀爪,還有墨玉一樣烏色的墨玉雁爪,粉嫩猶如桃花一般的輕緋鶯爪,各色爪爪毫無規律地堆在罈子裡,雖然顏色不一樣,卻硬是有種彩虹一樣的美感。

然而誰也顧不上欣賞這樣的美麗。眾人迫不及待地洗乾淨手,各自挑了一塊爪爪開啃。

大概是好奇什麼先吃什麼。和其他人紛紛選擇靈鳥爪爪不同,宴長光選的是變異雞爪。吃起來和滷雞爪不一樣,泡椒雞爪又是另一種風味。泡椒的滋味很濃,辣爽十足,又帶著一點點酸。

爪爪皮脆筋彈,連線著骨頭的那層關節脆骨也能啃下來吃,非常有嚼勁。啃起來超過癮。爪爪肉不多,一截巴掌長的雞爪要啃乾淨,得花十來分鐘,是種十分好拿來消磨時間的小零嘴了。嘴巴寂寞的時候啃一根,又解饞又打發時間。

宴長光選的這根還帶了掌中寶,滾圓的一塊肉咬起來別提多滿足了。一口下去丁點骨頭都沒有,咀嚼起來滿口酸香。

吃完變異雞爪,宴長光又挑了一根輕緋鶯爪。別看輕緋鶯名字和顏色都十分少女,但人不可貌相,鳥也一樣。今天拿來做泡爪的幾種禽類裡,就屬輕緋鶯最兇。一隻能打其他鳥一群。

因而輕緋鶯的爪爪也很配得上它兇殘的名聲。堪稱殺器的爪爪,即使顏色粉嫩,又去掉了威懾力最大的鋒利爪尖,但從爪爪的口感上,也能品出一二來。經常活動,被作為武器來使的鶯爪,爪肉比雞爪更勁瘦緊實。啃骨頭的時候,口感更好。

看著粉糯糯的,吃起來卻絲毫不糯。爪爪的皮極其薄脆,牙齒磕碰上的時候,就像是咬住了冰糖葫蘆外面裹著的那一層薄薄的糖脆皮。脆皮一下子就破開來,嘎嘣脆。裡面沒什麼肉,但筋很多,又粗又大條。拿牙齒撕咬下來,極其q彈。而且還很入味,肉筋吃著不會像是在嚼橡膠。又酸又辣,耐吃又不費牙。

和鶯爪不同,看著烏漆墨黑,油潤如墨玉雕成的墨玉雁爪,吃起來卻不是玉石一樣的堅硬。雁爪吃著像是在吃龜苓膏,略帶一絲苦味。除了微韌的表皮之外,破開爪皮後,裡面的肉筋十分好咬,像龜苓膏一樣軟嫩。配上泡椒的味道,讓人吃了還想吃。雁爪也有降火的功效,宴長光特意加了這個,就是為了防止大家辣的東西吃太多,上火。

天山雀爪是幾種爪爪裡最小的那種,就連變異雞爪,都比它大個一些。但小有小的好處,醃泡了幾天之後,雀爪連骨頭都泡軟了。因為雀爪本身就晶瑩剔透的關係,能十分清楚地看到爪爪裡水晶一樣的骨頭。看著像水晶,實際上吃起來,是軟綿綿的,不像其他鳥爪骨頭只能啃關節部位的脆骨吃,或者頂天了,把骨頭咬開吸吮湯汁。天山雀爪的骨頭,是軟乎乎直接就能咬,像是咬了棉花糖一樣,輕易就能嚼了往下嚥。

不過味道卻和棉花糖不同。依舊帶有泡椒的酸辣。

排雲鶴爪就很常規,除了比雞爪稍微多點肉之外,吃著倒沒太大不同。不過好吃倒是一樣好吃。

泡爪總共有三壇。殷勤民帶走一壇。原本剩下兩壇是現吃一壇,最後一壇宴長光準備留著讓路微言收進空間裡,他們出任務趕路的時候無聊可以拿出來啃啃。不過各種爪爪啃下來,宴長光默默地把還沒開封的那壇,收進了須彌芥子裡。

幸好話還沒說出口,反悔了也沒人知道。零嘴什麼的,其實他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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