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和王博軒打了一架,導火索是王博軒認為陳可給他戴綠帽。
王博軒和陳可談戀愛之初,雙方都發誓只愛對方,不在外面搞曖昧。他們秀恩愛不分場所,能讓旁觀者雞皮疙瘩掉一地,他們還渾然不覺。陳可為了完成她十二星座的計劃,瞞著王博軒常常在外面幽會一個俊朗男士。王博軒當然也閒不住,只吃一道菜,早膩了,他也開始四處留情。不巧的是,在夜店他們兩個看見彼此摟著他人,兩個人內心波瀾起伏,卻剋制的以極其禮貌的方式問候彼此。
王博軒沒有當場發作,畢竟他也偷腥了,他是個講道理的人。最後是兩人回到家算起帳來,王博軒這才發現陳可比他先「偷」。王博軒理直氣壯的說:「我對愛情很專一,在你做對不起我的事之前我沒有做任何對不起你的事。」
王博軒的這句話實屬狡辯之詞,可是陳可見怪不怪的說都是爛蘋果沒必要比誰更爛。這意味著陳可承認給他戴了綠帽,王博軒受不了,他覺得他才可以先偷。於是,王博軒先動手了,陳可也抄起傢伙還擊。畢竟陳可沒有像阿瑪宗女戰士那樣削掉妨礙拉弓射箭的胸膛,她自然抵擋不住王博軒的拳腳。
不過,幸好提前揣了一把水果刀,王博軒也不敢太放肆。
夢君見到陳可時,大吃一驚。陳可的頭髮散了,衣服也被扯爛了,胳膊上還有傷痕。夢君趕緊帶陳可去包紮傷口,之後就回到自己家休息。
陳可躺在夢君的床上心情煩躁,隨意的翻著東西。陳可發現夢君床頭有個本子,她拿起來隨手翻開一頁,這才發現是日誌。她看筆跡不是夢君的,便翻到首頁一看名字是李舟山。陳可本就是煩悶,找點東西看看也不錯。夢君在廚房做飯,她便在臥室看日記打發時間。等到夢君叫她吃飯時,她趕緊把日記按原樣放回。
第二天陳可說胳膊疼,夢君又帶著陳可去醫院拍了片子,發現是骨裂。夢君說要報警,陳可攔著不讓。
陳可說她捱打挨慣了,這點小傷對她不算什麼。況且她也不想把這事鬧大,免的四處傳播,招致她父母知道擔憂。夢君雖沒有報警,但她去找王博軒理論了。
王博軒從夢君口中得知他把陳可的胳膊打骨裂了,他的氣消了許多,但依舊是得「理」不饒人:「活該。沒骨折算她的便宜。」
夢君拿起王博軒桌子上的杯子就砸他。因為在辦公室,王博軒顧忌影響,不敢耍橫。他只是一味躲著說:「你怎麼打人啊!我報警了。」夢君把杯子猛的朝王博軒扔去,王博軒一躲,杯子砸在後面的玻璃上「當」的一聲。
這一聲巨響,吸引了王博軒公司其他人的注意。夢君把他辦公室的桌上掀了,椅子踢了,本想推倒櫃子,使勁也推不動。踢開門,頭也不回,走了。
王博軒見幾十雙眼睛盯著自己,也不敢發作,只是自我安慰的,又像是說給同事:「人是不能跟狗一般見識的,它咬了你一口,你總不能咬它吧,認晦氣就是了。」
夢君到王博軒公司鬧事這件事,在王博軒的公司引起不小反響。同事私下都說王博軒睡了女人不肯負責。領導也找王博軒談話瞭解情況,讓他儘快平息這件事。王博軒迫於壓力,去了醫院看望了陳可並表示願意承擔醫藥費。夢君讓王博軒滾蛋。王博軒說:「又不關你的事,你急什麼?」
夢君抄起椅子就要砸王博軒,王博軒一邊跑一邊說:「真是沒教養。」王博軒回到住所,簡單收拾了一下陳可的物品,讓人把這些屬於陳可的物品扔到了夢君的樓下。
在醫院住了幾天,陳可就回夢君那裡養著。夢君一邊上班一邊照看陳可,她就沒顧上上線和李舟山聊天了。李舟山後來打電話過來,她也沒說陳可受傷的事。
陳可在一家公司做創意文案,工作環境相對寬鬆,對上班時間並不嚴格,只要把分派的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