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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著一本心愛的書到火旁慢讀,不一會兒,把書擱在一邊,卻不轉睛地盡望著火。那時我覺得心愛的書還不如火這麼可喜。它是一部活書。對著它真好像看著一位大作家一字字地寫下他的傑作,我們站在一旁跟著讀去。火是一部無始無終,百讀不厭的書,你哪回看到兩個形狀相同的火焰呢!拜倫說:“看到海而不發出讚美詞的人必定是個傻子。”我是個滄海曾經的人,對於海卻總是漠然地,這或者是因為我會暈船的緣故罷!我總不願自認為傻子。但是我每回看到火,心中常想唱出讚美歌來。若使我們真有個來生,那麼我只願下世能夠做一個波斯人,他們是真真的智者,他們曉得拜火。

記得希臘有一位哲學家——大概是罷——跳到火山的口裡去,這種死法真是痛快。在希臘神話裡,火神(HephaestusorVulcan)是個跛子,他又是一個大藝術家。天上的宮殿同盔甲都是他一手包辦的。當我靠在爐旁時候,我常常期望有一個黑臉的跛子從煙裡衝出,而且我相信這位藝術家是沒有留了長頭髮同打一個大領結的。

在《現代叢書》(ModernLibrary)的廣告裡,我常碰到一個很奇妙的書名,那是唐南遮(D’Annunzio)的長篇小說《生命的火焰》(TheFlameofLife)。唐南遮的著作我一字都未曾讀過,這本書也是從來沒有看過的,可是我極喜歡這個書名,《生命的火焰》這個名字是多麼含有詩意,真是簡潔地說出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確是像一朵火焰,來去無蹤,無時不是動著,忽然揚焰高飛,忽然銷沉將熄,最後煙消火滅,留下一點殘灰,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來了。我們的生活也該像火焰這樣無拘無束,順著自己的意志狂奔,才會有生氣,有趣味。我們的精神真該如火焰一般地飄忽莫定,只受裡面的熱力的指揮,衝倒習俗,成見,道德種種的藩籬,一直恣意幹去,任情飛舞,才會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美焰。否則陰沉沉地,若存若亡地草草一世,也辜負了創世主叫我們投生的一番好意了。我們生活內一切值得寶貴的東西又都可以用火來打比。熱情如沸的戀愛,創造藝術的靈悟,虔誠的信仰,求知的**,都可以拿火來做象徵。Heracleitus真是絕等聰明的哲學家,他主張火是宇宙萬物之源。難怪得二千多年後的柏格森諸人對著他仍然是推崇備至。火是這麼可以做人生的象徵的,所以許多民間的傳說都把人的靈魂當做一團火。愛爾蘭人相信一個婦人若使夢見一點火花落在她口裡或者懷中,那麼她一定會懷孕,因為這是小孩的靈魂。希臘神話裡,Prometheus做好了人後,親身到天上去偷些火下來,也是這種的意思。有些詩人心中有滿腔的熱情,靈魂之火太大了。倒把他自己燃燒成灰燼,短命的濟慈就是一個好例子。可惜我們心裡的火都太小了,有時甚至於使我們心靈感到寒戰,怎麼好呢?

我家鄉有一句土諺:“火燒屋好看,難為東家。”火燒屋的確是天下一個奇觀。無數的火舌越梁穿瓦,沿窗沖天地飛翔,弄得滿天通紅了,彷彿地球被擲到熔爐裡去了,所以沒有人看了心中不會起種奇特的感覺。據說尼羅王因為要看大火,故意把一個大城全燒了,他可說是知道享福的人,比我們那班做酒池肉林的暴君高明得多。我每次聽到美國那裡的大森林著火了,燃燒得一兩個月,我就怨自己命壞,沒有在哥倫比亞大學當學生。不然一定要告個病假,去觀光一下。

許多人沒有煙癮,抽了煙也不覺得什麼特別的舒服,卻很喜歡抽菸,違了父母兄弟的勸告,常常抽菸,就是身上只剩一角小洋了,還要拿去買一盒煙抽,他們大概也是因為愛同火接近的緣故吧!最少,我自己是這樣的。所以我愛抽菸鬥,因為一斗的火是比紙菸頭一點兒的火有味得多。有時沒有錢買菸,那麼拿一匣的洋火,一根根擦燃,也很可以解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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