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敞的府衙內,兩班衙役分站兩旁,手拿殺威棒。
楊柯被扔在堂內,一左一右監視著他。
其餘人都規規矩矩的跪著,等待府尹升堂。
「威~武~」
兩班衙役齊聲吟唱。
但見一個和剛才見到的中年人上下年紀的人走到桌案後,表情嚴肅。
大概是府尹。
府尹坐定,一拍驚堂木,喝道:「堂下首告何人?報上姓名。」
孫小四舉著狀紙,叫道:「俺是李府下人孫小四,要告楊宗謹謀財害命,昨天因俺爹不肯還楊宗謹輸給俺爹的賭資,於是把俺爹殘忍殺害。」
「嗯?」府尹眉眼一挑,示意侍立在旁的主簿去接了孫小四的狀紙。
府尹拿到狀紙,仔細看完,然後拍了一下驚堂木:「下跪者可是被告楊宗謹。」
「不不不,我不是楊宗謹,我叫楊柯。」楊柯忙擺手。
「府尊,這楊宗謹甚是狡詐,剛才一直不肯承認自己是楊宗謹。」孫小四說道。
府尹冷哼了一聲,喝道:「好你個楊宗謹。本府早聽說你橫行不法,如今為了卸責,又裝失憶。」喝令衙役,打楊柯二十殺威棒。
楊柯聽了這話,承認道:「你別打我,我承認自己是楊宗謹。」
府尹這才放過楊柯,命主簿念狀紙。
其中有楊柯的身份資訊:楊宗謹,字嗣業,甲辰年(1004年)八月初二,濮州人氏,其父楊崇覺曾是殿前都指揮,因事坐貶。因為楊宗謹是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迪未來女婿,因此住在李府。
楊柯心道:「原來岳父還是宰相,居然都不肯幫我!」
主簿唸完楊柯身份,又說孫小四狀紙所寫的楊宗謹殺害他父親的經過。
楊柯心裡漸漸有了清晰的脈絡,盤算著怎麼給自己洗脫嫌疑。
府尹聽罷,一拍驚堂木,高聲喝道:「如今人證物證俱在,楊宗謹你還不如實招認自己是如何殺害孫老漢!」
「府尊!草民無罪。」
楊柯,現在應該是叫楊宗謹,挺直身子為自己辯解。
府尹道:「仵作驗屍,確認孫老漢是被人活活的捂死。而當時有人看到你從孫老漢屋裡出來,試問不是你,又是誰!」
楊宗謹道:「草民鬥膽問一下,仵作屍檢報告說了什麼內容?」
府尹看了眼仵作驗屍報告,說道:「逝者屍斑出現早而顯著,呈暗紫紅色。臉部發紺、腫脹,嘴唇呈紫色,嘴角有口水流出。」又問道:「這與你是否殺人有什麼關係?」
楊宗謹道:「我猜下面還有一句:逝者手部肌肉沒有明顯的抓痕,指甲間也沒有任何絲狀物。」
府尹略感吃驚,低頭一看果然有這麼一句。
「你還說自己不是兇手,如果不是到現場,如何知道的這麼詳細。」府尹拍了一下驚堂木。
「草民是根據屍檢報告得出的結論。」
「這話怎麼說?」
「凡是有上述症狀,表明逝者是在自己毫無察覺的情況下遇害。既然是毫無察覺的情況下,手部自然沒有抓痕。」
府尹看向仵作,仵作出列證實了楊宗謹的言論。
楊柯又道:「既然是毫無察覺的情況下,那麼自然不是草民害的他。」
府尹問道:「這話又怎麼說?」
「人證都說了聽到草民和孫老漢大吵一架,然後看到草民出來。孫老漢對草民有了防備,那麼草民又怎麼做到在逝者毫無察覺的情況下殺人呢?」
府尹認為楊宗謹的話,確實有道理。
孫小四急叫:「府尊明鑑,楊宗謹完全可以去而復還。」
「這就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