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嗍遙�5人又開始預謀越獄之事。
經多次商議,他們想出了一個暴動越獄的計劃——由楊忠濤找看守所的教導員談話,等談話結束後教導員開啟監室門時,楊忠濤乘機抱住教導員的雙腿,將教導員按倒在地。愉永勝、楊忠濤、王洪勝、查海光、劉俊鵬分別利用準備好的工具,共同劫持教導員,並以最快度衝出看守所。之後,由劉俊鵬談判,要求提供一輛車和1o萬元現金,讓警察不能靠近5o米,否則將教導員殺害。“我們手上有人質,他們肯定會答應我們的要求!”最後,由查海光去開車,將車開到其他人及人質旁邊,等人上車後就以最快的度逃往緬甸。
為了暴動越獄,幾人還準備了一些防止褲子滑脫的布帶和磨尖的牙刷、磨好的打火機刀片等作案工具。
越獄當天被抓獲
隨後,愉永勝、楊忠濤、劉俊鵬、王洪勝、查海光5人選好“黃道吉日”,決定在2oo7年3月29日中午飯後開始實施計劃,由楊忠濤找教導員談話,大家按計劃劫持教導員為人質暴動越獄。
3月29日上午8點3o分左右,看守所民警得到線索,22號監室有人將暴動越獄,看守所立即將這一情況向上級反映。瑞麗警方迅出動,當天中午1點左右,瑞麗市公安局領導調集多種警力,對22號監室人員和場所進行檢查和實施現場勘查,當場從監室內查獲磨尖的牙刷把3只、磨好的打火機刀片3片及3根布條,之後,看守所民警又找到了一支磨尖的圓珠筆和4根布條。
一場謀劃已久的暴動越獄終於避免!
4罪犯被判暴動越獄罪
德宏州檢察院以暴動越獄罪對愉永勝、楊忠濤、王洪勝、查海光4人提起公訴。
與此同時,2oo7年4月,楊忠濤、王洪勝分別拿到了他們向省高院上訴的終審判決。省高院二審依法將楊忠濤由死刑改判為死緩;將王洪勝所犯的故意傷害罪由死緩改判為無期徒刑。
德宏州法院經審理對這起暴動越獄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暴動越獄罪,判處愉永勝、楊忠濤各有期徒刑5年,與原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以暴動越獄罪判處王洪勝有期徒刑3年,與原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以暴動越獄罪判處查海光有期徒刑3年。一審宣判後,查海光提出上訴。
省高院經審理認為:4人有組織、有計劃地準備工具,欲實施暴動越獄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暴動越獄罪;在共同犯罪中,愉永勝、楊忠濤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洪勝、查海光系被邀約後參與犯罪,原判決認定二人屬從犯並無不當,“關於查海光提出的上訴,與包括其供述在內的在卷證據證實的事實不符,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遂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獄警日記(連載)(114)】………
在幾天之內,中國出現兩起生在“看守所”裡的故事。一起是生在安徽阜陽市看守所,一起生在雲南晉寧縣看守所。雖然生在兩個不同的地區,但是生在一個部門——看守所。兩個故事的主人公不同:一個是安徽“第一女貪”,一個是雲南普通的男農民;一個涉案八千多萬元,一個盜伐一車林木。兩個故事的情節不同:一個是出錢讓同監室的女犯為她按摩、享受;一個是同監獄霸以“躲貓貓”做由頭,被傷害致死……
同是生在看守所裡的故事,人物不同,情節不同,結果不同。在這些“不同”之中,可以讀出許多案前幕後的“故事”。
女貪官張海英在外的日子裡過著日進斗金、養尊處優的日子;男農民李蕎明在外的過得緊緊巴巴,活得很累的日子。女貪官張海英在外時鯨吞國企錢財,達到貪得無厭的程度;男農民李蕎明在外時馬上要當新郎了,為了把婚禮辦得好一點而去盜伐林木。女貪官張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