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兩邊的人湊過來看。
介面上顯示出的是一個英文社交平臺的軟體,一長串的英文文案介紹,雖然有很多感嘆號,他們也看不懂英文,但是下面視屏的封面,那個站在燈照下的舞臺上的人,他們一下子就認出來了。
那個人赫然就是韓覺。
看到這個介面的那幾個人,就看看韓覺,看看手機,進行對比。
最後發現真的是韓覺,文案裡中出現了的【jue han】的字樣,也無不證明著這一點。
第107章:新房客
賈倫斯邊上的兩個小夥伴看了手機,確認是韓覺之後,彼此對視了一下。
【然後呢?】
這看起來只是一個韓覺唱歌的影片而已。
透過影片的封面,他們甚至能夠分析出:
影片畫質還算清晰,但周圍的環境對拍攝很不友好。他們這兩個人也是因為一分鐘前看到過韓覺,所以才能這麼快認出韓覺。
畫面裡,看起來舞臺還很小,很簡陋。臺下的觀眾和韓覺近在咫尺,只要一個翻身就能上臺。估計也不是什麼好的表演場所。
燈光更是寒酸的可憐,只是白淒淒的白光。
這種樣子的表演,傳到國外去,似乎也沒有什麼吧?
【美利堅人民是沒有看過真正的歌手的表演嗎?】他們心裡有點不解。
因為這個影片也不像華夏微特上流傳的韓覺在《我們戀愛吧》裡唱火的兩首片段。如果有現場的
不知道賈倫斯拿出這個影片是什麼用意。
賈倫斯看到他們不解的眼神,就手指往手機一戳,往下一劃,然後在某個資料前面,用指甲點了點螢幕,發出【噠噠】的聲音。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