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講的。」
韓覺看著林芩懷裡那本他的新朋友,說:「這件事算是我連累到你了啊,對不起了。」
聽到韓覺這麼說,林芩擺擺手,然後用櫻花國特色的慌亂語氣,微微躬身,開始和韓覺飈戲:「啊,不不不,到時候運氣不好出了緋聞,我算是蹭了你的熱度,是我該說對不起才是。」
「哪裡哪裡,我知道人氣高漲對你來說是一種折磨,害你受苦,我應該道歉。」韓覺十分華夏特色地拱了拱手。
「哈」林芩有點驚訝被韓覺說中了【藝人觀】,但她還是把戲接了下去,用可憐的眼神看著韓覺,「今天這事如果出來,你還得小曼解釋清楚,免得破壞了你們感情,所以算我更對不起你一點。」
「什麼啊……」韓覺用手錘著心臟,像是一下被這句話打中了軟肋。
為了避免繼續和林芩陷入到【誰更對不起誰】的怪圈中去,韓覺講:「好了好了,現在說這些也沒有用了,我們還是想想解決方案吧。」
林芩笑了笑,說:「我肯定會讓公司澄清的,畢竟我還想在【艾都】混下去。」
韓覺自動過濾了後半句。
「不過,那個記者很可能認不出我呢,」林芩用手指了指即便在溫暖的書店裡,也依舊戴著帽子、穿著外套、戴著口罩的兩人,「我的人氣低到可能想蹭熱度都蹭不著喲,雖然有點可惜,不過也省去麻煩了。」
韓覺搖搖頭,卻不這麼想。
連林芩都能認出全副武裝的他,那其他人也可能認出來,說明這種偽裝並不百分百安全。況且他們兩個人都摘下了墨鏡,露出了眼睛。想想法制頻道給人打碼通常只打眼睛,那是因為眼睛是面部最容易被識別的部位。在藝人一隻手都能被粉絲識別出來的娛樂圈,韓覺並不抱有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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