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況是小的,那些小丫頭片子,小姑娘家的,別看小小的年紀,一個比一個都早熟的很,那塗著口紅的小嘴,可是沒少往寶貝兒子的臉蛋上面噌,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兒子才會受到一些和他同年紀或得比他大的男孩子們的集體仇視,這也怕是當初兒子與華家和王家的那些小傢伙最初結仇的原因吧。
那個時候,孫雨芬就曾想過,小小年紀,便如此地有女人的兒子,長大了,怕是也是一個女人的禍水。但很快地,孫雨芬便失去了一個母親能夠親眼看到兒子每一天成長,每一天變化的權力,這一切,都要從一個道骨仙風的老人降臨到向家的那天開始說起了。
孫雨芬還記得,當青鋒道長,也就是向雨峰的師傅,踏進向家的那天,一直都是高高在下的公公向山,卻是第一次地露出那般恭敬的神情,孫雨芬知道,能夠讓公公這般對待的人,絕非尋常之人。
後來,當兒子出現在青鋒道長的面前時,那眼睛裡面散發出來的光彩,到現在,孫雨芬還能記得清清楚楚。
“這個徒弟,我收了。”
就此一句話,算是徹徹底底地改變了兒子,也改變了整個家的命運。在孫雨芬得知,兒子要離開自己,要隨著青鋒道長研修武道的那天晚上,孫雨芬哭得整個人都暈了過去,儘管是這樣,她依舊無法阻止公公的決定,而且她不是一個只懂得溺愛兒子的母親,她知道,少時吃些苦,對長大以後的兒子有莫大的好處。這是每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期望,只是,當初孫雨芬不知道的是,在她的寶貝兒子離開他僅僅不到十五個月的時間之後,那個惹人喜歡,像個小仙童一般的兒子,已經開始學會的殺人,身上,已經開始出現了,一道又一道的傷痕。如果孫雨芬有預知的能力的話,恐怕,就算拼著被向山趕出向家,她也斷然不會讓她的兒子跟著青鋒道長離開。
兒子再一次回來時,距離他離家,已經過了整整的三年時間。
三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東西,身高,氣質,眼神,說話的語氣,但唯一改變不了的,便是那種血融水的骨肉親情。兒子回來的那一天晚上,孫雨芬什麼也沒有做,只是把這個好像是失而復得的兒子緊緊地抱在懷裡,不管是勸都不願意鬆手,就這樣地整整地抱了一個晚上。
都說,女兒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父親嫁女兒的那種糾心,不是父親的人,是絕對體會不出來的,特別是當他把女兒的手,放到另外一個男人的手上時,那種就像是把自己的情人推到另外一個男人的懷抱,相信,這種感覺,絕對地不會好受。
往往地,有人就忽略了一個兒子,對於一個母親,究竟是什麼位置。有句話說,丈母孃看女婿,看得是半子。沒有接受你之前,她們會非常的挑剔,甚至是被成為惡毒,貪財,勢利的代名詞,可是,一旦他們認準了你,就會應了那句話:丈母孃看女婿越看越順眼,越看越喜歡,因為她們收下的不僅僅是一個女婿,而且,還是半個兒子。
若是女兒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的話,那麼兒子又何嘗不能成為母親上一輩子最不能忘懷的那個男人呢。也許兒子是母親上輩子的初戀情人,也許是最讓她愛得刻骨銘心的那個人。
父親嫁女兒,嫁的是糾結。
母親迎媳婦,迎得卻是一個要和她共同分享兒子愛的女人,是情敵。
一般的婆婆,總是會媳婦挑剔,做這不行,做那也是一樣,究其原因,怕也正是因為這。
我想,不管是哪個母親,都不可能大方地忍受有一個女人,去分享自己兒子的愛。
孫雨芬自然也是一個普通的母親,不管她在外面有多麼的強,在家裡,她永遠都是一個普通的母親。所以,兒子的幸福,遠超於一切。
在一個又一個女人出現在兒子的生命裡,來分享兒子有意的時候,孫雨芬也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