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理由。
只要曹根的兒子們這一輩子安安分分,她絕不加一指於他們之身。
蕭寧這麼處理事情,依情依理依法,都叫人挑不出毛病。
原以為蕭寧同曹根爭天下,最想將曹家人趕盡殺絕的人定是蕭寧的吧,結果叫他們大失所望。蕭寧這放人放得也太乾脆了。
「顏刺史,朝廷沒有那麼多俸祿養閒人。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是曹根之子,只憑一人一面之詞便要定人之罪?你是想讓天下人覺得,活著的時候蕭氏不怕曹根,他死了,我們倒是怕他的兒子?」蕭寧亦有疑惑,這會兒且順著人的話問起,倒想看看,他們打算如何解釋。
「臣並非此意,可是這是亂臣賊子之後,自當人人得以誅之。」顏刺史說得那叫一個大義凜然,不過就是希望蕭寧別那麼爽快地把人放了。
「不錯,亂臣賊子人人得以誅之,可是你也該記下一點。我大昌百姓,我大昌律法護之。既無證據證明他們之過,僅憑旁人一番指證,你便要將百姓定為亂臣賊子。
「是不是來日有人同朝廷進言,顏刺史忠於曹根,是為附逆之人,我也當將顏刺史關入大牢,再以查查?」
蕭寧倒是有的辦法治他們。
旁人之怨之怒,當官的壓根不在乎嗎?
成,但凡他們說出不需要證據,只要有人告就成,蕭寧保證會好好地招待他們。
法律保護天下人,尤其保護懂得律法的這些世族。
若是他們想把疑罪從無這一條改了,接下來可就熱鬧了。
難道還以為,朝廷若是想解決他們這些世族,會跟他們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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