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未落,他的身影霍然消失,化作一道流光,朝著情報主管衝了過去。
第七十六章
看到“律法之袍”攔在自己面前,伍德就知道,自己這次冒險回來的行動,算是失敗了。
但他並不甘心。
作為一個王牌間諜,他一生遇到的各種危險數不勝數,像現在這種情況,遠遠還沒到足以稱得上“絕望”的時候呢。
果然,沒過多久,轉機就來了。
不知道出於什麼想法,那個情報主管也來了。
而且,這傢伙居然大喇喇地走到了距離伍德不超過二十步的地方。
這個距離,對於伍德來說,簡直就是觸手可及!
作為一個高階遊俠,他最擅長的就是這種中距離的突襲。在這個距離上,他只要最多兩步,就能衝到對方的面前。而以他衝刺時候的步伐,大概要衝兩三步,常人才來得及眨一眨眼睛。
眨一次眼睛,需要多少時間?
很少有人計算過,因為那太短了。
過去伍德也這麼覺得,但這一次,他覺得這時間還是太長了一點。
要是能夠更短一些,就更好了!
說時遲,那時快,眼看著他已經衝到了情報主管的面前,而他腰間的佩劍也已經拔了出來。
他衝過去當然不是為了跟對方扯家常,也不是想要交涉什麼,他只打算做一件事。
殺人!
之所以要殺情報主管,私怨只是比較次要的原因,主要原因在於,他覺得這個人留不得。
能夠為一點嫉妒就陷害聯邦的王牌間諜,這樣的傢伙身份再高,也只適合當個閒職,不適合在要害部門當主管。
然而這傢伙現在已經當了主管,還是在聯邦最重要的部門之一,情報部門。
更糟糕的是,這傢伙已經當了十幾年的情報主管。
這是個錯誤!一個很嚴重的錯誤!
伍德決定糾正它。
這或許是他為聯邦做的最後一件事了,所以他想要做好,做漂亮,別出岔子。
這麼多年來,他做任務極少出錯,不想最後時刻給自己的光輝履歷抹黑。
所以他希望更快一些,快到讓所有人都反應不過來,快到讓情報主管連反抗或者逃跑都來不及,那就好了!
伍德竭盡了全力,自從踏入高階之後,這還是第一次。
他稍稍有點驚訝地發現,自己的步伐比過去更快了一些,自己的劍也比過去更快了一些。
快得並不很多,但他本來就已經很快了,在那個基礎上,哪怕只快一點點,都是巨大的進步。
就像地球上的百米賽跑,能跑到十一秒五秒,算是專業運動員的級別;十一秒,算是國家級運動員的級別;十秒五,算是世界級運動員的級別;十秒,是有資格跑進奧運會決賽賽場的級別;九秒五,至少直到隋雄穿越的那會兒,地球上還沒人能跑出這成績來。
一百米,從十一秒五到九秒五,總共也就兩秒鐘罷了。
二十步的距離,大約相當於地球上十五米的樣子,不到一百米的六分之一。
在這個距離,一位跑到地球上足以包攬所有體能競技類專案冠軍,並且把世界紀錄拉高到讓後人絕望程度的強者,衝刺的速度比過去又快了一點點,這是什麼概念?
有一個詞很適合形容。
迅雷不及掩耳。
至少對情報主管來說,他現在就是真的“迅雷不及掩耳”。
伍德衝刺的瞬間,他一開始沒能反應過來,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大概已經過了十分之一秒,或者再稍稍長一點。
反正,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伍德已經衝到了他的面前,他甚至於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