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1/5頁)

秦烽哈哈大笑,用帶著強烈挖苦意味的語氣說:“真會給我們扣大帽子,上嘴皮下嘴皮一碰,好市民就變成了恐怖分子?上尉,你以為自己是最高法院的院長嗎,就算是,給一個人定性的時候,也得有證據!”

說話的同時,他揚了揚處在影片錄製的手機,繼續道:“你會為自己的這句話,付出代價的。”

不光是他,梅卉也在做同樣的事情,只不過她的手法比秦烽更高明,到現在都沒人發覺呢。

中隊長臉色一變:“把東西給我搶過來,一定不能讓影片傳到網上去。”

一名共和國特種兵,不問是非,直接把人定性為恐怖分子,這要是傳到網上,軍隊這些年好不容易搞起的光輝形象,會直接跌入谷底的。

所以,包括陳思成在內的所有人,都不可能坐視這樣的事情發生。

搶,無疑是最直接的方式。

幾個特種兵圍了上來,梅卉是個聰明的女人,深知不拖後腿就是對秦烽最大的幫忙,所以不等秦烽給她暗示,她就已經主動退到後面。

秦烽頓感欣慰,這樣他就沒了後顧之憂。

特種兵手裡都拿著99式突擊步槍,但秦烽很清楚,這些槍裡是沒有子彈的。在和平時期,士兵只有在打靶訓練的時候才會領到實彈,平時訓練都是空包彈。

沒有子彈的槍拿在手裡,說實話,比燒火棍還不如。

長時間以來,共和**方都以“槍是戰士的第二條命”這樣的準則,來培養士兵。士兵們嚴格遵守這一規章,對槍械的愛惜程度,幾乎到了一種令人髮指的地步。

所以燒火棍可以無所顧忌的隨意揮舞,不失為一件大殺器;可沒子彈的槍呢,不但不能拿來當棍子使,還得分出一大部分精力照顧它。

這麼一來,特種兵的戰鬥力大打折扣。

所以說經驗很重要,姓陳的就是因為沒有經驗,才下令全副武裝。他以為這樣很帥,很有氣勢,卻沒能想到根本上,既然是過來打架報,用橡膠棍豈不更好?

秦烽猶如猛虎搏兔一般衝入陣中,飛腿踹翻一名士兵,擰腰墊步踢出三腳,中間未做任何停滯,趁著身體重心正好是向前的,一拳轟出。

電光火石之間,五名士兵被打倒在地,撞翻了好幾張桌子,砸壞的板凳更是不計其數。

他們手裡的槍,真的成累贅了:就算是被打倒,也得牢牢的抱在懷裡;就算是撞斷骨頭,也決不能把槍撞壞。

李姓中隊長見手下捱揍,馬上暴跳如雷:“好啊,敢跟軍人動手,這次看你還有什麼好狡辯的!把他給我摁住嘍,老子要讓他見識見識馬王爺幾隻眼!”

說話的同時,他拔出別在腰間的手槍。

他的槍裡,壓著滿滿一梭子彈,這是他出發前特意搞來的,當時倒是沒想那麼多,本著有備無患的想法。

剛舉起槍,還沒來得及瞄準,他面前虛影一閃,等回過神兒時候,高舉的手已經變得空空如也。

“在我面前動槍,你還不夠資格!”秦烽將他的將抄在手裡。

分量不對!

因為有了使用92式手槍的經驗,他馬上判斷出這把槍是裝了子彈的,甚至比上次的那把還要重一些,也就是說彈夾裡壓滿了15發子彈。

尼瑪,不是空槍的嗎?

秦烽倒是沒多少後怕,主要是生氣!你們號稱人民子弟兵,保家衛國是天職,老子就是人民的一員,不保護老子就就算了,竟然還要用裝了子彈的槍對著老子,叔叔可忍嬸嬸絕對不忍!

他一個轉身,左臂探出,拳頭正中中隊長的鼻樑。

那傢伙正為槍被奪心驚膽戰呢,沒有任何的準備,鼻子就捱了一拳,鼻血橫飛。

這還沒完,秦烽抬腿一招橫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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