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讓我去國外?為什麼?”
“為什麼?我怕下一個抓你。”
“有那麼嚴重嗎?”
“嗯,已經有人通知我了。”
“那你跟我一起走吧!”
“我暫時不能走。”
“為什麼不走?你等著人來抓呀?”
“我一走就滿盤皆輸了,而且也不是我一個人的事。”
“你還不死心?趕快走吧!”
“我想看看還有沒有挽回的餘地。”
“你讓我去國外,我靠什麼生活啊?”
“八十萬美金還不夠你生活?保險箱是你的名字,密碼是六個八。”
“八十萬美金?你怎麼現在才告訴我?那好吧,我明後天走。”
“什麼明後天?和父母打個招呼,你下午就飛深圳!”
“這麼著急?”
“你快點兒行動吧,我不會再給你打電話了,我怕有人監聽。”
“哦,知道了。”
放下電話,李夢華爸爸一屁股坐在沙發上,雙手捂著腦袋,過了一會兒,他又點上一支香菸,陷入了沉思。
“我是走還是不走?”
“這是不是對方設的一計?故意引我上鉤?”
“不走,於浩會不會供出我來?他可知道不少秘密啊。”
李夢華爸爸起身開啟保險櫃,從裡面拿出一本秘魯護照,護照上的照片是他的,名字卻是大島健一,應該是日本名。秘魯有很多日本人後裔,都是二戰後跑到秘魯的,現在很多秘魯籍日本人想回來,日本政府還不讓。李夢華爸爸手裡掂量著護照,心想現在脫身還來得及。
該來的終歸要來,第二天早上,兩名穿著便裝的紀檢幹部走進李夢華爸爸的辦公室。
“李玉民,我們是市紀委的,根據中國產黨紀檢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決定對你實行雙規,要求你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代問題,你聽清楚了嗎?”來人高聲說。
“你們是什麼人?”很多年沒人叫自己名字了,李夢華爸爸覺得那麼彆扭。
“市紀委的,這是我們的工作證。”
“你們抓錯人了吧?我可是局長!”
“局長算什麼?比你級別高的幹部我們見多了,請跟我們走吧!”
“等等,我給家裡打個電話。”
“不行,請你把手機交出來。”
“你們一定是搞錯了,我可是人大代表!”
“你是不是黨員?”
“是。”
“是黨員就跟我們走。”
按照中國法律,拘押犯罪嫌疑人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時間一到就得放人,放人就有可能銷燬證據、合謀串供甚至外逃,所以,對黨員領導幹部可以實行雙規,限制人身自由,先把問題說清楚。當下中國有很多裸官,裸官最大的風險不是倒出去多少錢,裸官很容易被外國情報機構策反,成為埋伏在各級黨政機關的定時炸彈。
不知道為什麼,李夢華這兩天心情很不好,做實驗也總出錯。實際上,親人之間存在某種心靈感應,現代科學還解釋不了。人類有很多功能,比如第六感,這些功能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退化了。
“小華,你爸爸出事了。”李夢華媽媽打來電話。
“出什麼事了?”
“他被雙規了。”
“雙規?雙規是什麼?”
“就是被抓了。”
“被抓了?!他犯什麼錯誤了?”
“經濟問題,唉,你爸不聽我的話,非要當官兒,這些年當官兒當得忘乎所以,說一千道一萬都是他自己作的!”
“媽,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用?趕緊想辦法救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