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他們處處小心,避免被查出來或者落入別人的圈套。他們不僅要提防以色列敵人,而且還要提防“武裝鬥爭”中不同派系的革命者。他們非常警惕,隨時改變行程。有些人如果在同一間房裡過兩夜就絕對睡不看覺。
三號、四號、五號和九號是軟目標。像羅馬的威爾·茲威特、漢姆沙裡、阿爾一庫拜斯,甚至布迪亞也許主要或只有依靠自己掩護自己。他們公開地生活在西歐的一些城市裡。在別人眼裡,他們只參與跟他們的政治信念相符的教育、文化或外交活動。如果他們於過偷偷摸摸的勾當,那也只是前半生的事。在法國、德國或義大利,只有事後才知道,有些警察曾經是恐怖分子、槍支走私者或彈藥走私者——要是把他們趕出國門多好——在西方國家,寫文章支援一項事業或建立一個支援一項事業的資訊中心都不是犯罪。
正如伊弗裡姆曾對阿弗納所說,“你不會因為一個人認為巴勒斯坦人應該有個家,就去襲擊他。該死,我也認為巴勒斯坦人應該有個家。你襲擊他是因為他炸死了孩子或者奧林匹克運動員。”
因此,軟目標的安全警惕性就差一些。事實上,有一個目標現在在巴黎的地址裡也包含著他全部的生平資料。這並不是說突擊隊未經任何準備就能暗殺他們。確實,無論計劃幹掉的那個人有多“軟”,正是準備工作,特別是逃離的時候是最難的。後勤方面的工作也很多。
而且,幹掉軟目標要容易一些。至少容易找到,一旦找到,也不需要殺出一條血路來才能幹掉他。
“軟”目標被認錯的可能性也小一些。跟“硬”目標不一樣,長期掩蓋得很好的恐怖分子沒有理由自找麻煩地去偽裝或換身份。他們讓人拍照,甚至讓別人把自己的名牌掛在門上,如果別人要問的話,他們還會介紹自己。對於這些人不可能搞錯。除非“穆薩德”總部搞錯,說他們千真萬確是自己描述的那些人。
首先選中軟目標還有一個原因。慕尼黑慘案是9月初發生的。硬目標也許藏著幾個月不會出來。幾個月之後等全世界把對奧林匹克隊員的殺戮忘了,他們才會出來。如果那時他們幹掉了其中一個恐怖分子,找到另一個也許又要幾個月時間。到那時,公眾的輿論,甚至恐怖頭子們自己在情感上都不能把那次殺戮和自己被殺聯絡起來了。暗殺別人會讓人覺得毫無理由。拜倫勳爵的“復仇是一盤菜,最好等冷卻下來再吃”的論斷阿弗納並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話,他也不敢苟同。
“真該死。”第二天又是個雨天。那天中午,阿弗納對他們說:“我們忘掉日內瓦吧,太安靜了。這裡連聯絡人都沒有。把總部設在法蘭克福吧。我們首先散開,去銀行開賬戶,收集新聞,各自去自己最熟悉的地方。”
“斯蒂夫,你去阿姆斯特丹。卡爾,你明天去羅馬。漢斯去巴黎,羅伯特去布魯塞爾。五天後我在法蘭克福跟你們會合。”
“讓我們兩週之內幹掉第一個恐怖頭子。”
這番話聽起來有些衝動,但卻有道理。很顯然,在歐洲的主要城市裡,他們需要有銀行賬戶、聯絡人、加鎖的抽屜和安全屋。目標今天可能在這裡,明天可能在那裡,萬一有行動,他們要有逃跑的路線和藏身之所。理想地說,在歐洲不同的城市應該有不同的護照和不同的身份等著他們。當然還要有錢,讓他們能夠維持一兩個星期。絕對不能在一個國家突襲之後用入境時的同一身份離開這個國家。絕對不能帶著自己的武器跨越國境。至少,如果他們作了充分準備的話,他們不必這樣做。他們甚至不必同時攜帶兩套不同的身份證件。
卡爾過去常常以羅馬為家,漢斯以巴黎為家,斯蒂夫以阿姆斯特丹為家。他們以前的線人——跟普通警察工作一樣,五分之四的情報來自心存不滿或者貪婪的線人——也許聽說過一個目標或其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