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無法說話帶來的落差,還有一部分是因為陸公子嗎?
明燭又沉默地坐了一刻鐘,把那隻千紙鶴揣在口袋裡,起身走向寵物醫院。
豆子的點滴已經掛完了,明燭把它從籠子裡抱出來,又朝某個地方看了一眼。自然,那隻哈士奇已經被帶走了。
作者有話要說其實某後期對於陸公子的厭惡,並不是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這麼膚淺的理由。
☆、第二十八章
“沈修?”
明燭出了電梯;看到有個人蹲在自家門口;旁邊還有個行李箱。看身形打扮;應該是沈修沒錯。
這裡的住址是在之前和沈修通話的時候他突然問起;明燭才告訴他的;倒沒想到沈修這會就過來了而且還沒支會一聲。
不過;明燭叫了一聲後,沈修也沒什麼反應。他走近;果然沈修是在聽歌,明燭直接把沈修耳朵裡的耳機扯了下來。
沈修這才抬起頭;臉上露出一個賊兮兮的笑來。
“嗨;好久不見。”沈修起身,撣了撣屁股上的灰塵。
明燭單手抱著豆子,另一隻手把門開啟。
“怎麼來了也不給我打個電話?”
明燭把豆子放在了小窩裡;沈修還在門口送鞋帶脫鞋子。明燭又走到門口幫他拿出拖鞋,將行李箱也拉到了客廳裡。
“想給你個驚喜啊,誰知道你居然不在家,害我在這等了半天。”沈修耷拉著拖鞋跟著明燭到了沙發,坐在他對面。
“說說吧,你這是碰上搶劫了?”
沈修一副大汗淋漓、衣服也皺巴巴的樣子挺狼狽的。
沈修嘻嘻哈哈笑道:“我是要見你太激動,風塵僕僕地就趕過來了。”
明燭知道沈修經常愛跟自己開玩笑,這話,明燭顯然是不相信的。
“好吧,確實是碰上小偷了,我追了他好幾條街,幸虧有個大帥哥出手相助才讓我的錢包倖免於難。對了,我還問那帥哥要了手機號呢!”沈修得瑟道,顯然說這句話的重點是在後半句。
明燭把桌几前的一罐純牛奶拉環揭開,插進吸管,隨手遞給了沈修。
喝牛奶能增高,沈修比明燭矮半個頭,所以沈修一直都有喝牛奶的習慣,雖然好像並沒有什麼實質效果。
所以其實從身高上就已經決定了攻受問題了。
沈修嘿嘿笑得坐正身姿,跟明燭說道。“我向家裡出櫃了。”也說明了來這裡的目的。
所以現在是連家都不想回了,沈修老家並不在本市,所以明燭看到沈修出現在這裡的時候還是有點意外的。
明燭在大學的時候見過幾次沈修的爸爸,正經嚴肅刻板,沈修上頭還有個姐姐,據說沈修的老爸以後是要將公司繼承給他的,只是沈修志不在此。有錢人嘛,以後必然還得來個政治聯姻,沈修出櫃表明自己不喜歡女人,沈修的爸爸不氣死才怪。
“我打算先在A市躲一陣,等老爸什麼時候消氣了我再回去。”
沈修性格倔一倔,再跟他老爸耗一耗,沈老爸也拿他沒轍畢竟人都管不到了,這向來是沈修跟他老爸鬥志鬥法的不二策略。
“那你打算住哪,別告訴我以後得賴在我這了?”當然作為朋友,明燭該幫助時還是會出手相助的。只是,沈修這傢伙太愛鬧騰外加生活白痴,多住進來個沈修等於是又得多照顧個人了。
沈修挑了下眉,嘖嘖了兩聲。“你讓我住這裡我也不住,只知道玩電腦一點趣味生活都沒有,還不得無聊死啊。”
“哦?這麼說來,你已經找到住的地方了?”
“恩,我姐夫在A市有套別墅一直空著,在萬安區,你知道嗎?”
明燭本來想說“你一人住別墅有些浪費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