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的倒是挺乾脆的,但是我不相信你的話。這樣吧,每個月你就來警察局跑一趟,我把你的生活費放在警察局。如果警察同志們不願意保管你的生活費,我也不管你了。”
經過一番協調,警察局局長出面,秦龍把二十萬生活費交給了警察局局長,每個月給沈芸發放兩千塊錢,夠不夠就是這麼多,以後別來找王玲瓏麻煩,一次性就把問題解決。
至於二十塊錢花完了,那就輪到王玲麗贍養沈芸了,與王玲瓏再沒有任何關係。
解決了沈芸的問題,秦龍帶著王玲瓏和白福梅離開了警察局,相跟著回到酒店房間裡。
“老公,讓你受害了!”王玲瓏歉意的說道。
“唉!不管怎麼說,她都是你的母親,咱們當子女的不能不管父母的死活的。要不是你媽控制不住自己,給她買套房子又如何?對於你母親這樣的人,只能把她管的緊一點,否則麻煩事接連不斷啊!”
秦龍離開警察局之前,和警察局局長單獨交代過,希望警察局調查一下王玲麗的下落,有訊息就給秦龍打電話。
警察局局長得知秦龍的身份後差點被嚇壞,他當機立斷,立刻調集人手,馬不停蹄地調查王玲麗的下落。
終於,在天亮之前,他們就查到了王玲麗的行蹤——她正在縣城的一家飯店裡當服務員。
警察局局長親自將王玲麗帶到了酒店,轉手交給了秦龍。
王玲麗被帶到秦龍的房間後,心慌意亂,她驚恐萬分地看著秦龍。
秦龍嘴角微微上揚,似笑非笑地說:“你媽昨晚進了警察局,你哥王福星犯了搶劫罪,至少要判刑三年,你知道嗎?”
“不知道!”王玲麗拼命地搖晃著腦袋,聲音顫抖。
“那你媽由誰來贍養?你有什麼想法?”秦龍追問道。
“我……我不知道,我也沒有錢,我現在在飯店當服務員,一個月只能掙兩千塊錢,房租一個月就要四百,一個月下來根本攢不下幾個錢……”王玲麗的頭低得快要貼到地面,聲音也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