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操!你他媽什麼東西啊!真是有幾個破錢,就以為沒人治得了你了?”郭明傑的腎上腺素激增,雙手不可自已的顫抖著。生怕一個控制不住,對著鄭楠的便是一拳。
鄭楠也不是吃素的,顯然是意識到了危險。聽他冷笑一聲,擺了擺手,示意話題結束:“我要說的都說完了,門在那裡……”
☆、第27章 情侶的樣子(1)
鄭楠下了逐客令,卓其華和郭明傑也不好再留著。走出鄭楠住所的時候,卓其華平淡的口吻,唸叨著:“郭明傑,你太過於衝動了。你以為血性只有你有嗎?看你剛才的樣子,恨不得將他就地正法了。剁吧剁吧餵狗,你才高興了吧。”
“鄭楠在林小炎身上大呼過癮的時候,考慮過對方的感受嗎?他只知道自己,依仗著家裡的勢力和地位,以為沒有人能夠懲罰他。我真希望有個人,可以好好治治他。”郭明傑的眼神劃過一絲落寞,見他動了動嘴角,卻是沒有再說些什麼。似乎有什麼事情,纏繞著他的思緒,讓他不能擺脫拉扯。
郭明傑的衝動行為,讓卓其華的腦海裡冒出來了一個詞彙——憤青。不知道旁人是如何定性‘憤青’二字,至少在卓其華看來,那些個不畏強權,勇往直前,在遇到社會不公不正對待時,怒而反擊的青年,被卓其華統稱為憤青。
或許,是因為在郭明傑的身上,看到了從前的自己。郭明傑的做法激進,不可否認的是,他的血氣行為比起大多數唯唯諾諾,逆來順受的人,要好上千萬倍。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卓其華只是唸叨郭明傑了幾句,算作一個提點,便也作罷了。
向著單位的方向疾駛,一路上,兩人交談甚少,各自陷入了各自的思緒之中。郭明傑一直望著車窗外,一直都以為進入了刑警大隊,就能夠懲奸除惡。卻不想,最後還是的要妥協,至少在這件事情上,郭明傑能夠猜想出,故事的結局。
很多時候,我們總是潛意識的認為,自己才是全世界,最受苦受累的人。認為自己是那個強裝歡笑,卻不快樂的人。認為自己與世界格格不入,想要求助,卻在不知不覺之間,被這個殘酷的世界給同化……
“華姐,你說這個鄭楠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嗎?”許是因為還是不死心,郭明傑轉過了頭,牽扯了一個笑容,對著身旁的人開了口。
“會的。早晚都會的。”卓其華嘆了一口氣,淡淡的答道。
卓其華的答案,已然很明確了——不會,鄭楠並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或許,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有些人註定了要高人一等,魚肉旁人。也許,有那麼一天,老天爺會開眼,收拾了鄭楠。但……那該是什麼時候呢?
正如卓其華想的那樣,這件案子,就這麼被壓了下來。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有公權介入。一旦公權介入之後,銷案就不是個人說了算的小事。可即便如此,鄭楠還是有法子逃避法律的制裁。
案子的報告,謝耀輝自告奮勇的全部攬了下來。眼不見心不煩,卓其華也懶得去多管,不用細想也能夠知道,謝耀輝會在報告裡,如何描述案件。
也因為這件案子,謝耀輝被董文偉副局長,好生誇獎了一番。最後,這件事情,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也正是透過了這個案子,郭明傑也算是明白了,原來哪怕是進入了刑警隊,還會有那麼多的無可奈何,哪怕是卓其華也不得不選擇屈服……
很快,這件‘小案子’便被大家遺忘在了腦後。只是,卓其華和郭明傑,偶爾還會想起那個無助又清澈的眼神,不斷地重複著一句話:“卓警官,你能幫我告倒那個男人嗎?我心裡好難受,活到現在就沒享過福,一天都沒有!”
……
……
林小炎的案子,給卓其華的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