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記得很正常,一如他也不記得。
再者,她也曾說過,沒能第一時間認出他,是因為他是韓國的明星,雖然他有很多中國粉絲,但中國太大,喜歡他的人很多,不知道他的人同樣很多,當然也有知道他卻不粉他的人,而她恰恰就是不追星的人,她對明星只是純欣賞,很多明星看看就過,中國的明星就夠多了,她都不能認全,更何況是韓國的明星呢!
“你好,林嫣然XI,我是金在鍾,浩宇和浩然的朋友,前幾天我們曾在夜店裡見過,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
看著眼前的人,仔細看了看,才發現他是原東方神起,現JYJ的成員金在鍾。
她就說嘛,她在韓國沒有什麼朋友,玩了一個月也沒有認識什麼人,應該不會有什麼人來看她的,搞了半天,原來是兩個哥哥的朋友啊!
“不好意思,金在鍾XI,前幾天燈光太暗,我沒有看清楚,所以沒能認出來,請坐。”
“謝謝!”
金在鍾將帶來的水果放在一邊,然後在一旁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林嫣然笑著起身走到旁邊,倒了一杯水遞到金在鐘面前的玻璃茶几上,然後在他的對面坐了下來。“不好意思,我這裡沒有茶和飲料,只有水可以喝。”
“沒關係,水就可以了。我今天聽到有仟和俊繡提起才知道你也在這裡住院,身體怎麼樣了?好了嗎?”雖然從護士那裡打聽到她已經恢復了,但不聽到她親口說出來他還是有些不放心。
對於金在鐘的友好林嫣然有些訝意,原本她還以為他是那種在外人面前冷淡熟人面前熱鬧的人,沒想到這麼隨和。
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已經沒事了,我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你呢?怎麼也在醫院?”明星生病應該有很大動靜才是,近幾天也沒有聽來往的護士提起,難不成他的保密工作做的這麼好?
“最近太忙,不小心感冒了,被經紀人送進醫院,經過醫生護士的精心治療,本人於明天也可以出院回家了。”看著她微笑的小臉,金在鐘的心情也不自覺地好了起來。
他不可能太急,如果太急切只會嚇到她,讓她離他更遠,這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她在他的身邊,一輩子。
那是他曾經想而不得的,他的時間不多,他必須在那個男人出現以前讓嫣然成為他的,不然,他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事來。她已經成了他的執念,如果上天給他機會回到四年前他依然沒有和她在一起,他想他會瘋的。
聽到金在鐘的話林嫣然不由輕笑,這個人並不像外表看起來的那樣冷漠,難怪那麼受歡迎,不過,外貌是先決條件,如果不是大帥哥,粉絲絕對不會這麼多,外貌協會的人還是相對多很多的,她本人也是其中一員。
“我也聽說明星都是很忙很忙的,不過,身體最重要,健康的身體才是上天最好的禮物。”如果她出生就很健康,家人會安心很多,而她也會有一個和哥哥們一樣快樂精彩的童年,不用一直去醫院,也不用一直吃藥打針了。
金在鍾知道林嫣然從小身體就不好,一直到十八歲才漸漸有了起色,身體雖然調養好了,但免疫力並不好,很容易傷風感冒,為此,最不喜歡看別人不把健康當回事。
“我這次也是意外,以後肯定會注意的,畢竟醫院可不是什麼好地方。”金在鐘的目光一直在林嫣然身上,怕她有所察覺而對他有所防備,所以很注意,沒有讓她察覺到他眼中的灼熱以及強烈的佔有慾。
“這話就對了,醫院真心不是什麼好地方,能不來就不要來。”對於金在鐘的話林嫣然覺得他應該是個愛惜身體的人,也因為這樣,對於陌生的他有了一絲好感。
林嫣然和金在鐘不熟悉,也僅僅只有一面之緣,那一面她還沒有看得太清楚,只知道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