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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右手放前面,右手藏後面,再放前面來,好好抖一抖”之類的兒歌裡涉及了肩、肘、膝蓋等具體身體部位,他愉快地跟著歌謠逐步學會了。

徹之喜歡唱“爸爸(右手拇指)過來了,爸爸(左手拇指)過來了,在轉彎角‘撲通’撞上了”。“(右手)痛痛痛,(左手)痛痛痛”,有時會說:“那就洗洗拇指吧!”就開始洗起手指和腳趾來。徹之擅長配對,所以既快樂又準確地學會了這些。

完全教會他一個人進洗澡間自己洗身體,前後花了七八年時間。他自己能料理洗澡一事(自己把自己的身體洗乾淨),當然讓我省心不少。更重要的意義在於,這也成了這教他一個基本道理的起點——自己的身體屬於自己,自己能觸控自己身體的任何部位,要保重自己的身體,要保持自己身體的清潔。這也是著衣用餐以及性教育的基礎。

①譯者注:日本人習慣先初步洗淨身體然後進入浴缸泡澡,他們並不在浴缸裡搓洗身體。為了節省開支,一浴缸的溫水一家人要輪流泡。一般的順序是丈夫在前,子女居中,家庭主婦最後。如有客人,則客人最前。

*穿衣

徹之小時候比較隨便,我做的衣服他什麼都穿。剛開始教他穿衣的時候,挑一些從頭上一套就完整的無紐扣的T恤衫、腰間裝上鬆緊帶的褲子等一些寬鬆易穿的衣褲供他練習。因此,教起來也不費勁。

穿褲的流程為:1。坐下來拿好褲子;2。右腳穿進去;3。左腳穿進去;4。站起來;5。把褲子拉上來。

最初,我輔助他做一個個動作,接著,讓他看示範(我讓政嗣穿給他看),同時用語言提示“坐下”“右腳穿進去”等等。在他卡殼的時候還得輔助一下或指一指褲子。一週左右就行了。

此後只要催一下“好了,穿褲子吧”,他就會穿好了。我也不忘表揚他:“穿得挺好,真行啊!”或者獎勵他做一些喜歡的事情,比如“既然穿得不錯,就出去玩玩吧”。

上衣、襪子等等也這樣練習穿著。外出之前,按照穿著順序擺好襪子、T恤衫、褲子、上衣,只要喊一聲“外出了”,他就會自己穿好衣服。

接下來挑戰穿鞋。之前每當外出,徹之只會直挺挺地站在玄關處等我給他穿鞋。於是,首先讓他坐好,自己拿好鞋子:穿鞋吧,然後在旁幫忙輔助一下,一起把鞋穿好。一穿完就表揚:“會穿鞋子啦,真棒!到外面玩去吧。”利用他愛外出遊玩的心理,耗時數月,逐日漸進,終於學會了自己穿鞋。

(有獎勵有表揚就有動力,喜歡外出玩耍的愛好倒成了他學習的動機。)

可另一方面,徹之對所穿的衣服產生了偏執,這著實令我頭疼。他討厭有領子的衣服(也許衣領蹭著脖子不舒服吧),拿剪刀把衣領全部剪掉。從此我只給他買圓頭無領的衣服了。有段時間,他對黃色情有獨鍾,非黃不穿。

如果一直穿著老頭衫式的黃衣服,未免過於單調乏味,他本人也休會不到穿衣的樂趣。為了使他擺脫這種刻板偏執的狀況,我設法讓他自己選擇衣服,而不是我預先給他準備好。

於是和他一起去商店選購衣服(畢竟和買零食不一樣,徹之只是在我擺列的幾件衣樣中隨便挑選而已)。買回來的衣服在徹之專用的敞開衣櫃裡摺疊放好。

每當外出,我事先準備好襯衫、褲子、襪子,每樣三種,供其選擇。徹之總是挑選偏愛的同一件衣裳,偶爾也瞥一眼旁邊的其他衣褲。我趁機推薦“這件挺可愛的,挺有型的”,乾淨利索地遞給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讓他穿上再說。有時給他哥倆買回同樣的衣服,先讓政嗣穿上,我特地在旁讚賞:“小嗣穿上這衣服真可愛!”——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有意無意地提示徹之,他也會從自己的衣櫃裡拿來同樣的衣服穿上。

過分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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