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手皮兒厚,餡兒小。吃的是湯和麵皮以及調料比例。
而餛飩則是皮薄餡兒大,吃的是餛飩本身。
另外還有一種格外相似的雲吞,那就講究皮兒要薄得能看得見餡兒,而且餡裡還得帶點兒湯汁兒,才能夠鮮香味美。
不過川蜀一帶還是是抄手更多。
因為這個東西好包,而且容易填飽肚子。
關鍵是還便宜。
肉嘛,當個調料就行了。
肉是用最好的豬肉,八分瘦兩分肥,細膩的剁成肉茸一樣,再往裡頭添一點兒鹽,蔥花,姜米,酒,一起調成餡兒。
然後和麵,將面擀成一大片的薄皮,最後切成一個個的方形。
包抄手是最快的,因為只需要用筷子弄一點兒餡兒,然後從麵皮中間飛快的蹭過去——
再隨手一捏,只要將餡兒包住了就行。
就會變成上頭一點蠶豆大的餡兒,底下的皮兒變成了一個雪白的裙擺。
看著還是挺可愛的。
湯則是用豬骨湯。
煮的時候往裡頭加一點新鮮的萵筍葉段,最後撒上蔥花,鹽,以及一大勺的麻椒粉。
這也就成了。
老麻抄手,吃的就是一個麻香味。
對於川蜀地區的人來說,吃麻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吃麻椒可以去濕。
而麻味吃慣了之後,也是一種奇特的風味。
麻到了嘴唇發木,舌尖發麻,到時候就會覺得渾身通泰。
說不出的舒爽。
就跟吃辣椒是一個道理。
付拾一端來宵夜,剛一進門兒就先對方良說了句:「廚房裡還有你跟春麗的,快去吃。」
方良笑嘻嘻地應一聲,一溜小跑往廚房趕去。
付拾一將兩碗抄手放在桌上,笑眯眯的提醒李長博:「今天這個放了許多的麻椒粉,慢點兒吃。」
李長博現在已經不怎麼怕辣,好歹能吃一些,但是對於麻還是有點不適應的。
一聽這話,李長博本來已經去拿調羹了,聞言手上就停頓一下。
面上也一閃而逝的是糾結。
付拾一假裝沒看見,只等著看好戲:每當李縣令吃麻,或者辣,那個嘴唇紅的唷
總而言之就是兩個字:好看!!!
付拾一拿起調羹,舀了一個仔細。吹了一吹,然後就塞進嘴裡。
剛剛一咬,瞬間一股濃烈的鮮香就侵佔了口腔。
然後還有麵皮的那種咀嚼之後,一些澱粉變成糖的甜。
當這些味道都退去之後,口腔中就只剩下了酥酥麻麻的一點麻意。
到了這個時候,真正的舒爽才開始。
在這樣的酥麻之下,下一個入口的抄手,會更加的好吃。
付拾一就這麼一口一個抄手,吃的不亦樂乎。
最後李長博也被感染,拿起了調羹來。
剛吃了兩個,李長博的鼻尖兒就浸出一層汗,然後慢慢的嘴唇也變得嫣紅無比,像是染了一層胭脂。
但是世上哪有胭脂的顏色能比這個顏色還好看呢?
付拾一一面偷偷地看,一面偷偷的想:假如哪個口紅出這個色號,一定能夠賣斷貨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斬女色!
一碗抄手下肚,夜裡的那一點兒涼氣全都被驅散不見。
李長博微笑著放下調羹,與付拾一笑道:「可惜太夫人她們不在。不然恐怕又要與我搶了。」
付拾一微微頓了一下,然後就遲疑著把實話跟李長博說了:「之前我已經做過了,只不過你不在,所以沒嘗到——你應該在太夫人那兒吃了不少小餛飩吧?太夫人更喜歡吃小餛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