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毅口中牙齒缺損過半,但好在還剩下一半。而且臼齒基本都是留著的,所以還是比較好對比。
比起門牙,臼齒更大,接觸面更廣,更具對比性,也更容易分辨出相似與不同。
當付拾一將兩個壓印放在一起的時候,付拾一隻看了一眼,就篤定道:「是鄭毅的。」
鄭毅的臼齒排列是比較有特色那種,有兩顆臼齒因為長得並不整齊,形成了一個特色的夾角,而從榴娘房中帶回來的牙印上,同樣也有這樣的夾角。
所以,直接就可確定。
鄭毅受刑的時候,榴娘一定是見過鄭毅的。
而且當時鄭毅一定還活著,咬了榴娘一口。
從血跡上來看,當時鄭毅的口腔中,還並沒有缺損牙齒,舌頭也沒有被剪掉,口腔裡也沒有那麼多傷口。
那麼……
付拾一產生了一個猜想:「會不會是因為鄭毅咬了榴娘,所以他才被拔了牙齒?弄傷了口腔?剪掉了舌頭?」
鍾約寒他們也紛紛附和,覺得必然是因為這個。
只可惜,現在榴娘不知所蹤。
但好訊息是,可搜尋的範圍減少了。
樂遊原。
那天,榴娘去的樂遊原。
付拾一去找了李長博,將這件事情告訴李長博。
李長博那頭,同樣也有好訊息。
他讓人去問了平康坊榴孃家中附近幾個院子的守門下人,問他們認識不認識,接走榴孃的馬車車夫。
結果還真有人認識。
說那車夫自己在平康坊也有相好。是平康坊的常客。
鴇母那頭說出來的人,也有不少有頭有臉的人,其中各處官員家中兒子,就有不少。
戶部的,吏部的,禮部的,工部的,以及長安城裡有頭有臉的富商。
人是真不少。
但最後買走榴孃的人,卻是個名不見傳的商人,那商人叫魏國雄。
是金陵來的糧食商。
因榴娘本身就是賤籍,所以沒有辦法脫離賤籍,仍舊是掛在魏國雄名下。
而且,李長博差了一查榴娘原本的戶籍。
榴娘原本叫齊萱,是那個犯案齊縣令的一個侄女。
但到底是不是齊縣令的女兒,不得而知。
齊萱在齊縣令和姚相孫女和離時候,跟著姚相孫女一同脫離了齊家。被姚相孫女帶走了。
這種情況,齊萱要麼是入姚相府的戶籍,要麼就在婚後入夫家的戶籍,再要麼,去衙門單獨立個女戶。
可齊萱直接入了賤籍。
齊萱是自己賣的自己。倒跟旁人無關。
這一點,鴇母也記得很清楚:「我這麼多年,也是頭一次看見自己賣自己的。奇怪得很。要我說,何必呢?」
但送上門來的鴨子,鴇母也沒有大發善心,只是給了個公道價。
榴娘倒也有幾分本事,很快便有了名聲出去,為鴇母賺了許多錢回來。
李長博知曉這些後,言簡意賅:「找出車夫,另外,請姚申來問問。他說不定見過榴娘。」
付拾一提醒他:「說不定,偷走腰牌的人,也是榴娘。」
榴娘既然是跟著姚相孫女,在她們母女死後,極有可能是知道腰牌存在的。
而且偏偏丟失的,又是她們墓中那一塊。
嫌疑最大的,也就只有榴娘了。
姚申被帶到了長安縣衙門的時候,還有些不悅和忐忑——不悅自己這麼被對待,又不知自己為何被請來。
李長博敬重姚崇功績,對姚申還是十分客氣,並未其他人審問姚申,而是讓呂德華去煮茶,自己親自問。
付拾一站在他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