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拾一擺手拒絕:「那就不必了。今日來,我們是想向您打聽一個人。」
鴇母正襟危坐:「您請說。」
「榴娘。」付拾一笑看鴇母,不錯過對方臉上任何表情。
鴇母疑惑了一瞬,然後便道:「在一月前,榴孃的便被人買去了。當時說好,再住那院子兩個月。好像是那鉅商,要那時候才能離開長安,才能帶她走。」
說到這裡,鴇母微微一笑:「那富商出手大方,給的租金十分豐厚,我也沒有拒絕的道理。」
這下,李長博也忍不住問了句:「這麼說來,榴娘如今不是你的人了。」
鴇母搖頭:「不是了。一個月前,她就已是自由身。」
這可真是……
付拾一心中有些煩悶,卻也只能道:「那您見過那富商嗎?可知他在何處還有產業沒有?」
鴇母被問到這個,微微一愣:「這倒沒見過。是榴娘自己帶著錢過來的。」
「榴娘她……」鴇母斟酌一下,還是忍不住試探:「怎麼了?」
付拾一搖頭:「沒怎麼,就是可能那是我們失散的親眷,好不容易打聽到了訊息,就來問問。誰知竟撲了個空。榴娘她剛好出門了。」
鴇母似笑非笑的看付拾一一眼,顯然是看破了付拾一撒謊。
但付拾一不提,她也不多問。
最後,鴇母還神色如常說了句:「我買下榴娘時候,她說自己家裡人都死絕了。」
付拾一半點不尷尬:「是嗎?那可能是她故意那麼說的吧?您能跟我說說,她來時候是什麼樣子嗎?她真名叫什麼?」
榴娘肯定是藝名。這個不具備任何參考價值。
鴇母遲疑了一下。
李長博默默的掏出了長安縣衙門的腰牌。
鴇母面色一變,隨後只能實話實說:「叫齊萱。兩年前,她也才十五歲,狼狽得很。而且……不是女兒家了。」
付拾一和李長博對視了一眼:齊?鄭毅查的第二個案子,那位縣令,就姓齊。
那位齊縣令,死的時候,三十二歲,能有個十五歲的女兒嗎?
但這些事情,也不適合當著鴇母的面說,所以直到退出來,付拾一和李長博才討論起這件事情。
李長博對這件事情,言簡意賅:齊縣令家中十分富庶。這樣的人家,弄出個庶長女來,不是不可能。
付拾一咋舌:「那榴娘是想報仇?所以才策劃了這一切?」
那未免太能幹了。
榴娘今年滿打滿算,才十七歲呢。
李長博則道:「未必是她一人之力。」
這種事情,做到這個程度,怎麼可能是一人之力。
付拾一又想到一件事情:「那榴娘……是怎麼活下來的?」
貪汙案,齊縣令家裡其他人,都斬首了。
第1982章 苦苦哀求
這個問題,的確是神奇。
或許只有榴娘自己才能回答。
可現在榴娘已經不知所蹤——
李長博思忖片刻,側頭問付拾一:「不若,去看看榴孃的住處。」
付拾一揚眉,而後舉手錶示同意。
鄭毅身上沾染的金粉,她沒忘。
如果在榴娘住處,能找到金粉,或是那麼一雙鞋子,或許這個事情,就能被解開秘密。
於是兩人又倒回去。
鴇母對於二人去而復返,多少有些驚訝,但仍十分配合的帶他們去了一趟榴孃的院子。
榴娘身邊的丫鬟,都被帶走了。
留下守門的小丫鬟,是鴇母的人。見鴇母來,她乖巧的開了門。
付拾一進了榴孃的屋子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