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姜元正和榮芳蕙報警,一般而言成年人離家出走警方不會管的,可她情況特殊,肯定會管。要是聯絡不上,肯定會鬧出動靜。
「我不會自殺,我在山裡七年都沒自殺,好不容易逃出生天更不會自殺……是啊,我還有大好的未來,正是為了未來,所以我要離開那個家,不走,我就沒有未來……問一句冒昧的話,你也是女人,你能心無芥蒂接納被強姦剩下的孩子嗎?……我不能,可我所謂的父母逼著我一定要能,所以我不得不離開,不然我怕我真的有一天會崩潰,不是殺人就是自殺。」
當年姜萊就是被他們逼得割腕自殺,在大山裡的十年她都沒有自殺,卻在回到家之後自殺。
萬幸生死線上轉了一圈,姜萊終於想明白,她無法說服姜元正和榮芳蕙別把他們的意願強加在她身上,她只能逃,像逃離大山一樣逃出去。
心下惻然的接警員勸不下去,怕把人勸回火坑那不是造孽,轉頭給姜元正回復,還委婉地勸了勸。
姜元正聲音苦澀:「無論如何孩子都是無辜的,為人父母就得撫養孩子,這是作人的基本道德。她現在還年輕不懂,等她到我們這歲數就會懂了,可到時候再想後悔就晚了。我和她媽還不都是為了她好,不過我們也有錯,操之過急了點,應該多給她點時間。」
聽著姜元正悲天憫人的話,女接警員有點兒理解姜歸為什麼要離家出走了。
在姜元正提出希望警方幫他找到姜歸時,她儘量用公事公辦的語氣回答,「很抱歉,對方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無法立案……未經她的允許,我們警方不能擅自洩露她的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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