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艾倫的想法,倆人互相給個臺階下得了。
表面上和和氣氣的,平時又不住在一起,各自玩各自的,別對媒體亂說,湊合著過就得了。
維持現在這種表面上的平靜,就挺好。
只有王室平靜了,所有貴族才能跟著受益。
現在外界針對王室所有的批評,並不只是表面上的指責誰不檢點,誰亂搞。
普通人就沒亂搞的?
那甘比亞為什麼發展的那麼快?
那麼多小黑棍都快磨細了,也沒見人出來指責啊。
其實外界針對王室的批評,大部分都是披著道德的外衣,在攻擊階級。
直白點說,就是仇富,仇階級。
哪怕查老闆什麼都不做,該被罵,他照樣被罵,他幹什麼都會被罵,不全是因為他個人的行為,而是因為他的身份。
只有王室在上面頂著的時候,大樹底下好乘涼,其他貴族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
要是以後王室名聲爛了,其他貴族也會跟著一起被罵。
所以理解了這種關係,艾倫極其不希望現在就讓王室聲望損失太快。
他只想保住自己現在的地位,等他安安心心的享受完這輩子再說。
2月13日一整天,艾倫沒幹別的,就去臨時租賃的馬廄看馬了。
馬球這種運動,按照書上的記載,最早出現在亞洲。
至於到底是東亞還是中亞,這裡面有爭議。
不過艾倫按照內心的意願,他更傾向於東亞,也就是古代華國!
這玩意最早就是古代華國軍中的娛樂專案,後來才改成了貴族的運動,然後慢慢傳開,又變成了輔助騎兵訓練的一種專案。
而大英這邊的馬球,是從印度這裡流傳出來的。
而印度
印度這裡的馬球是元朝蒙古人當時傳過去的,他們加以改良本地化後,被後來殖民而來的歐洲人學去了,再後來英國人趕跑了別的歐洲人,徹底統治了大部分印度,這才把馬球帶回大英,一直到十九世紀初,英國才推出了更完善的馬球規則。
理論上來講,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後,馬球運動都是妥妥的貴族運動,別說普通平民了,就算是中產階級,頂多偶爾跑到馬球俱樂部玩一次,樂呵樂呵,要想自己養馬,參加聚會什麼的,那是想都別想。
門檻實在是太高太高了。
比如說,按照大英這邊的馬球規則,每次比賽,兩隊各有四名球員,外加兩名裁判,整個賽場上只有十個人。
而這十個人玩馬球所需要的場地是多大呢?
九個標準足球場加起來那麼大!
而這還是最簡單的場地問題,除了場地問題,剩下的另一大門檻就是馬匹問題。
馬球賽一般分為4-8節,每一節又叫每一巡,正規的稱呼是巡,礙於翻譯問題,現在多稱為節,像籃球比賽那樣。
每場比賽根據參賽選手的身份不同,節數不一樣。
比如像艾倫、查老闆這樣的貴族、王室成員,他們不是專業選手,體能跟不上,肯定不能像職業選手那樣打滿8節,一般情況下就玩4節的或者6節的。
而馬球賽,每一節大概七分半鐘,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球員胯下的賽馬,運動量極大,這可不是一匹賽馬就能打滿全場比賽的。
要是這樣玩,一場比賽下來,賽馬就廢了。
而是需要球員在每一節比賽結束後,換一匹馬。
也就是說,如果玩6節的馬球比賽,一場馬球比賽算下來,一位球員最理想的情況下,最少要換6匹馬,如果這位球員比較挑剔,甚至能換到十匹馬!
而打馬球時所乘騎的賽馬,和玩馬術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