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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分享就好。

十年 葆琳

前一陣子招待同行的友人到家裡玩時,聊著聊著突然談到葆琳進入這一行的年代問題。猛然一想到我出頭一本書時是八十二年的六月,恰巧現在是九十二年的六月,也就是說──哇!我正式進入十年大關了嗎?

唔,心臟好痛。

有點不太想承認自己已經耗費了十年的歲月在寫書上,我的青春、我的浪漫、我的人生中有十個年頭是在電腦桌前度過的。就算是剛進小學一年級的孩子,在這十年當中也一路唸到國中畢業,現在都高一了。

汗如雨下。

自己在這十年當中做了什麼啊?

一,二,三……一本本數下來,包含這一本在內,總共是七十五本的小說被出版了,至於胎死腹中、全部寫完卻因為某些因素而沒出版的也有兩、三本,再加上同人誌的部分……平均下來,一年就有將近八本書的量,也就是說八十萬字乘以十等於八百萬字?

哈……好可怕!(有點小自滿?多心了。)

十年期間的風風雨雨也滿多的,別的不提,光是這一行內部的變動就很驚人。

剛開始初期競爭沒那麼激烈的時候,故事走向多半是都會型的愛情故事,一堆幹練的女主角紛紛出爐;又過一陣子流行起溫馨的故事,一堆別的本事我不會、可愛逗趣我最行的女主角也登場;再過來就是戰國時代,什麼古代、現代、異世界,只能用百家爭鳴來形容,而言情小說的市場規模也擴大到今天這樣的局面,幸好大部分我熟識的出版社都還屹立不搖。

站在旁觀者的立場來關注這十年來的走向,倒是非常有趣的。

可惜我沒那種福氣,在十年前就捨棄了自己讀者的身分,從此踏上一條“只能靜觀其變”,不能“球員兼裁判”的不歸路。

應該說,努力想保持在市場激流中而不退休的狀態,就已經花掉我全部的精力了,老實說也不太有時間去評論什麼。這大概就像是政治家們還有政治舞臺的時候,哪有時間去寫回憶錄?頂多是出版一些推銷自己、歌功頌德的書,好吸引選民的目光罷了。

結論是──投入哪一行,我覺得都和“婚姻”很像。

有時候挑錯了物件,結婚不到半年就喊離婚;有時候也許是自己的心情與個性有了改變,和對方越來越無法溝通,雙方漸行漸遠,從分居到最後分手;有時候可能是迫於無奈,覺得已經結了婚就該接受現實,即使沒有愛情,也照樣勉勉強強地住在一起,同床異夢。

當年抱著有點草率的心情,挑中“寫作”這一行當結婚物件,我們也不是和和氣氣,一路維持婚姻到今天的。我們吵過架,也想過離婚,也有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在分居狀態中。

所謂理念不合、個性不合、一成不變而倦怠等等病症,都曾經出現在“我”和“創作”之間。舉凡七年之癢、三年外遇之類的事,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連我自己都沒想到,經歷這麼多事,轉眼間會和它成了一對老夫老妻。

但是……該怎麼說呢?能和“創作”結婚,真是太好了。

一開始是個連柴米油鹽醬醋茶都不認識的我。

一開始連該怎麼拿捏夫妻距離都不懂的我。

一開始常常氣餒而哭泣的我。

現在終於有那麼一點點的(真的是一點點的)把握,覺得越過了“見山不是山”(踏入一個大黑洞)的入山關卡,好不容易可以“見山是山”(原來是銀河)地往上爬,到最後我希望自己能抵達一座只有我才能找到的山頂(雖然現在還不知道它藏在哪裡),然後很高興地坐在山頂上欣賞著“見山不是山”(宇宙奧義?笑)的風光。

有那麼一天嗎?我不知道。

等我哪天退休、封筆不寫了,再告訴大家我爬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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