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向英東卻一呆,伸手拿起來,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了幾眼,「我怎麼想不起來了?」
他曾經也說過,打火機這東西總是丟,換了一百個也記不住。也對,以向英東的身世地位,這世上有什麼值得記住?不管丟了什麼都可以再買回來,生意是這樣,女人是這樣,更何況小小的一個打火機。
「哦,想起來了。」向英東忽然一拍腦門,「這是當初大興洋行的老陳從英國帶回來的,本來是送給左震,那次跟他一起吃飯,我一時喜歡就順手拿了過來。」
錦繡怔了怔。這個……原本竟是左震的。
忽然想起那天,初七那一天,從碼頭回來,準備給英少寫信,可是對著這隻打火機躊躇了半天,始終沒能落筆;猶豫了很久,無意間回頭,卻看見左震就靠在門口看著她。當時他臉上那一掠而過的神色……
「這個怎麼會在你這裡?」向英東收起打火機,笑著問了一句。
錦繡回過神來,「有一次,你去獅子林,落在我的房間裡。」
「所以你一直留在身邊到現在?」向英東不禁也是一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錦繡慢慢道:「其實有件事,一直沒有跟你提過……英少,當初二爺送我進百樂門,有一半原因,是因為我無依無靠無處可去;還有一半原因,大概他從來沒有告訴你,那就是:我當時一心想要接近你。」
她沒有看向英東的臉色,接著說了下去:「我曾經喜歡你,你心裡其實也知道。可是你喜歡的,卻是明珠那樣風情萬種艷光四射的女人,所以我去求二爺,讓他幫我的忙,吸引你的注意。我穿上明珠那樣的衣裳,梳著明珠那樣的頭髮,日日夜夜努力練舞,只為了有一天站在臺上,讓你把我當成是第二個殷明珠。」
向英東沒說話,只是靜靜地聽著。錦繡說得對,他一早就知道。只是,一直沒有揭穿而已。
從頭到尾唯一叫他震驚的,是她站上舞臺的那一刻,彷彿化繭成蝶,那嬌艷欲滴的紅衣,魅惑人心的鼓點,她奇異而動人的舞姿,環佩叮噹,艷光四射……還記得半明半暗的燈光下,她赤足如雪,長發漆黑,踏著靡麗的鼓點而來,那一舞,活色生香,有誰看了會不心動、不腿軟、不出汗?
就連他,也被她打動。
天色漸暗,錦繡的聲音平靜地響在他耳邊:「英少,我一直以為,等我成了名,等我當上了百樂門的紅牌,等你有一天對我另眼相看,我就會得到幸福。可是,一直到現在,我才發現我錯了。」
她說到這裡,彷彿停了很久,才接了下去:「我永遠也不會成為第二個明珠。」
「你已經不比明珠遜色多少。」向英東道。
「我穿著明珠那樣的衣服,梳著明珠那樣的頭髮,跟明珠一樣站在舞臺上,就錯以為可以成為殷明珠。可是在骨子裡,到底我還是榮錦繡。我想要的,渴望的,失去的,擁有的,都跟明珠不一樣。」
「可是我覺得……」向英東想要說什麼,可是錦繡沒有讓他說下去。
她回過頭來,靜靜地道:「所以我無論怎麼模仿、怎麼改變,也不可能成為你英少真正想要的那個人。英少需要的,是一個美麗的女子,美得顛倒眾生,能在任何場合吸引萬丈榮光;她還必須聰明,理性,冷靜,知道什麼時候應該做什麼樣的事,能隨時隨地懂得你的心意。可是我,榮錦繡,從來都不懂得看別人的臉色,猜度別人的心思,我總是誤以為自己怎麼想,別人也都一樣跟我這麼想。」
「我總是以為,我拿別人當朋友,別人也一定會拿我當朋友;我對別人好,別人就一定會對我好;我不去害人,就不會有人來害我。我也總是學不會,小心觀察身邊每個人的言行,判斷他到底是敵是友,一旦有一個人對我友善,我就好像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