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很諷刺。
我低下頭,他們之間的事,我已知道七七八八。
奇怪的是,我那段感情的結束,跟他們相枋。我們也是十多歲就相識,她父母在街角開一間雜貨鋪,常常替我們送汽水上來,她的父親要她輟學,是我替她交學費交了六年。
但日子久了,她覺得在我面前抬不起頭來,決心要離開我,到處找籍口。終於她成功了。
在別的地方,對毫不相干的人可以揚眉吐氣。在我面前,她不能放肆,我知道她的底細。
我也曾經自我檢討,是不是自己的錯?我是否一直把她當孩子?教她用刀叉,帶她到各種會所,買合適的衣服,把她塑造成一個似模以樣、出得場面的人。她是否因此恨我?
我深深嘆一口氣。
美術館內的空氣調節往往是一流的,因為溫度與濕度對書會起太大的影響,光線自落地長窗內透入,使我覺得樣樣東西都似蒙上一層金光,沒有什麼是真的。應諾、希望、理想、一切都會得落空,到頭來面對整個世界的落寞,只有我們自己。
這種感覺叫萬念俱灰吧。
後面兩個人沉默很久很久,我幾乎懷疑他們已經走了。
但是沒有。
長條木地板上有他們的身影,長長地映出。
我改變了我的姿勢,微微側身坐,就可以看到她腳踝。
她穿著雙白色的橡皮鞋,沒有襪子,鞋頭已髒,穿了個小孔。可見她根本已不注著儀表。我也是。太陽上上落落,它的光生生世世照不到我身上。我是否已經完結了?天啊回答我。
這一次他們沒有走,是我站起來走掉。
我到公園的糙地坐著,獨自養傷。
我故意縱容自己,毫無疑問,趁失戀的機會呼天搶地,可以獲得痛苦的快感,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做一個最最自我中心的人。
看到那個女孩子,我覺得自己的情況並不太壞,我不是唯一被遺棄的人,我的不幸有人分享,我似乎是安樂了一難。
那日回旅館,我居然坐在那裡看電視節目。
一個女歌星在螢幕上唱著不知名不知歌詞的怨曲,我一個字也聽不懂,但是深深的感動──為感動而感動。
也許我一點也不懂愛情,只是為戀愛而戀愛。
誰知道,不是沒有可能的。
我深深的嘆一口氣,回房睡覺,上樓梯的時候被人拉住。
旅館老闆娘問我:「你就打算這樣過一輩子?」她揚揚手,「我要摑醒你。」
我微笑,這個好心的法國女人,真過份。
「噯,你笑了。」她驚呼,「我第一次看見你笑。」
我用手摸摸自己的面孔。我的本能竟恢復了。
我上樓去。
在小房間內徘徊一會兒,取出刮鬍刀,剃乾淨一臉的于思。
頭髮長得好梳辮子,我想,明天上理髮店去,還有,要買一、兩套替換的衣服,我不能夠一輩子看上去像個難民,對我沒有好處?
於是我安然入睡。
半夜還是醒,我狼嚎似的叫了數聲,心中彷佛舒暢了一點,轉頭再著新睡。
沒有好得那度快,但自這一天開始我有顯著的進步。
第二天我頭一次不上小皇宮。
我到豪華的飯店去吃了一頓好中飯,買票子觀莫里哀的戲劇,理髮,買新衣換上,舊衣全丟掉不要,又逛書店,買到許多漫畫書,再到精品店去選一小瓶古龍水給旅館老闆娘,相信照照鏡子,我也就跟當人沒有什麼分別,至少外表要裝得似模似樣,心裡面有什麼苦,何必露出來,我要傳誰的同情?什麼人會同情我?
我閒蕩著回去。
旅館老闆娘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