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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了,以免節外生枝。所以他先說自己其實沒學到什麼東西,然後又編“遭遇貴人”,“好生輔佐”云云,就是想把這頂“貴人”帽子往氏勳頭上安。在縣城內的短短几天接觸當中,他已經看清了這位氏勳公子自視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會很喜歡這頂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勳聽了他這一番話,當場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頭。但氏勳內心還有疑惑,就問他:“還記得些什麼,且背誦來我聽——嗯,先說《論語》。”

阿飛張口就來:“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就開頭這句?”

“嗯,還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那麼《孫武》呢?”

“孫子曰:兵者,詭道也……不對,應該是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記得開頭啊!那麼《孟子》。”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詩經》。”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識得幾個字?”

“幾年不曾溫習,大半忘卻,也便還記得二三十個。”

氏勳拋給他一根樹枝:“寫來我看。”

阿飛竭力裝出苦思冥想的樣子,然後用執鉛筆的手勢拿起樹枝來,在土地上寫了個“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橫,然後在下面再添一橫,最後在這“三”字後面又加了個“人”字——“見了面或能認得,不見面,卻委實的想不起來了……”

氏勳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後便跟在某的身邊。”

就這樣,簽完賣身契,按過手印,阿飛就是氏勳的人了,從此以後,不管氏公子要他往東還是向西,要他活著還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來奉獻菊花,就理論上來說,他都沒有推三阻四的權力——還好,就現階段而言,氏勳的性取向還算正常。

阿飛就這樣留在氏家為奴了。應該承認,雖然沒有人身自由,理論上每天二十四個小時,隨時都必須支楞起耳朵來,等著主家吩咐,然後拼盡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暫時主家還沒提過什麼超出他能力範圍或者道德底線的指令。比起在窮坳所過的日子,不但充實了很多,而且住屋雖然簡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雖然粗劣,基本能得個半飽。

尤其是,氏勳經常會帶著他和倫家等人馳出莊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獵,那就有機會撿兩根少主沒啃淨的骨頭來解饞,或者舀一碗少主沒喝完的肉湯來暖身。為了協助少主狩獵,阿飛終於有了一張還算看得過去的獵弓——橘木為幹,牛角敷內,牛筋敷外,塗之以漆,以鹿筋為弦;還經常能領到銅簇葦杆野鴨羽的箭矢。

因為年紀還小,力氣也小,所以阿飛那張弓的弓力還不到半石。倫家常用的弓就要強得多了,據他本人吹噓,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飛根本就拉不開,也試驗不出來,只好由得倫家說嘴。

但是隨著多次跟隨氏勳出獵,再加上日常無事時,也被獲許在場院中習射,阿飛射箭的準頭倒是有了長足的進步,基本上三十步內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標可以十發九中,慢速移動目標可以十發五中,快速移動目標偶爾也能十發一中,瞬移目標……當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飛無事時還跟著倫家等倫氏漢子們習武。必須承認,他這具軀體雖然是從飢餓中成長起來的,筋骨的堅韌性還算不錯,有了足夠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後,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強,再加上他那來自於另一世的理解力、領悟力,短短半年的時間,就已經練得十八般武藝,樣樣——稀鬆。

武藝稀鬆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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