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街道上次那件事,陳副區長你們還要負起責任來,消除惡劣影響,必要的時候,登報道歉。
當然,這不是我的指示,我們都是同個班子的同事,還輪不到我指示,這是區委金書記的指示,我只是代為傳達。
報紙上寫得很難聽,不知道各位看過沒有。
因拒絕官員入股,某企業一年被檢查六十五次,以權謀私駭人聽聞。
我提到這件事,不是批評你們,這件事區委已經有了蓋棺定論,我不會繼續多說什麼。
而是提醒我們在座的各位,提高警惕,我們的執法權都是法律賦予的,而不是哪位領導的私權利,下企檢查必須要有充分的獨立性,任何打擊報復,為個人謀私利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
還有一件事啊。
我們公安局的陳光威副局長和邵健副局長已經帶著上級檔案一一拜訪各單位了吧,這件事就是我以公安局的立場來告訴大家了。
年後,如果還有非警務人員穿著警服在街上亂晃的,一律行政拘留。
如果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比如招搖撞騙了多少錢財,甚至其他的,按照招搖撞騙罪入刑。
好了,今天的會有點囉嗦,不過我希望大家是聽進去了,而不是過來露個面。
記著,年後啊。
散會。”
陳帆還接過話筒,挽留各位局長留下一起吃午飯,不過看起來他們心情都不算好,各自都離開了。
陳帆給祁同偉遞上一支菸,點上後二人吞雲吐霧。
“祁區長講話這個魄力,確實不凡啊,不愧是公安出身的,拿槍幹活的。”
祁同偉笑了笑。
“陳區長別講客氣話,你們江北街道內部真的要好好整頓一下了。
要知道,這個常委的位子,還是留給你的。
我先走了,午飯就不吃了,還有事要忙。”
祁同偉又急匆匆得走了,因為公安局裡又有工作要他親自去處理。
車上。
盧強正在彙報局裡發生的情況。
“局長,是這樣的,還是一所小學門口發生的事件。
就在上午十一點放學前,我們的特巡警大隊第四中隊按照預定計劃,巡邏到該小學門口進行簽到。
同時和裡面正在坐班的法制副校長了解情況。
然後就遇見一名中年男性,手裡拿著棍子,看見一名小學生出來後就追著他打。
棍子打了好幾下,等第四中隊的隊員和法制副校長將人制服的時候,那名孩子腦袋上都是血。
已經扭送了轄區派出所。”
祁同偉聽到這裡,把手上帶著的下午開會用的檔案一合上,塞進了公文包,雖然他記憶力好,不過現在身上的工作實在太多太雜,還是早點預習比較好。
“那就按規矩處理啊,找我過去幹嘛?”
盧強有些為難得說。
“打孩子這個案件,該怎麼刑拘就刑拘,有法律規定,不過後面男子家屬來了一大幫人。
足足有五六十人過來,現在正堵在派出所裡。”
祁同偉聽到這裡,有些反應過來了,不該啊,明明是施暴者,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過來支援,要知道,老百姓雖然維護同宗同族同村的人,但是也是有樸素的善惡價值觀的。
那這件事就沒那麼簡單,搞不好是那個被打的孩子方面有錯。
祁同偉思考了一下,他作為局長,不能這麼早出去,免得沒有了寰轉的餘地,於是指揮盧強說道。
“你打給政委楊正偉,讓他過來處理,我們從後門進去,看看他的處理方式。
等事情到了一個程度,我們再出來也不算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