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的獎金什麼時候輪到鄉鎮出錢,你別亂了規矩,區裡財政負責他們的工資和獎金。
這點是規矩,到明年還要全部轉成市局出錢,別給我找麻煩啊。”
“是是是,我知道,我知道。”
李偉被祁同偉這番話嚇了一跳,本以為發點獎金,都是小事,也是好事。
忘了這其中還有上面的政策檔案,原因很簡單,公安機關是執行暴力的機構,而任何機構,到底聽誰的,都有兩個重點。
一個是工資是誰發的,另一個是官帽子誰拿著的。
這兩點決定了公安這杆槍到底聽誰的,如果是縣級政府的公安局,那就是縣政府組成機構,縣裡負責財政,縣政府負責人事,那自然全聽縣裡的。
公安分局則是市局的派出機構,市局負責財政,市局負責人事,當然要聽市局的,只不過此時還處於兩年的過渡期內,暫時是區裡負責。
這兩塊的權力十分重要,決定了到底聽誰的,所以祁同偉會批評李偉,鎮政府給派出所擅自發獎金,那就是壞了規矩,影響到權力的根源。
可能覺得自己的話有些重了,旁邊等著的其他幹部都有點注意到了這邊,他們可能聽不清內容,但是李偉被祁同偉批評是能看得出來的。
“別想什麼有的沒的,把手頭的事做好,過段時間我們還要正式談話一次。”
為做給其他鄉鎮領導看,祁同偉還拍了拍李偉的肩膀,然後起身走向區長辦公室。
“同偉來了,坐,工業企業的開工情況怎麼樣?”
政府主官的關注點就不再是各種片面的情況了,而是整體的經濟情況。
“還不錯,大企業基本都開工了,一部分小一點的企業開工還要十五以後。
他們好像是遵循一些傳統的觀念,覺得十五以前要錢或者其他經濟情況會不合適。”
這句話是源自本地的習俗,正月是休息的日子,連嘉靖皇帝要抓嚴世蕃也是等正月十五散節以後,這年頭雖然手上有單子,但是工人們還有過了十五才能正式開工的觀念,所以大部分企業都沒正式開工,只是提早放個鞭炮,開個門。
正月以外又被一些生意人引申出了觀念,比如初一不要錢,十五不討債,具體的情況源自古代初一十五是一個月休息的日子,不談工作。
到了現代,一部分欠錢的人就:()重生之祁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