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地圖,看哪一家離繁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臨的店鋪。
董曼回國後沒幾天,跟孟聽雨約了吃飯。
一見面,孟聽雨先將自己親手做的胸針送給了她,語氣羞澀地說,“曼姐,我特別感謝你的指點,我也不知道你喜歡什麼,就……自己做了點小東西送給你。”
董曼詫異又驚喜地接了過來。
她一眼就看出來這個胸針是費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鑲嵌的珍珠圓潤且光滑,周圍的點綴更是繁複多彩。毫不誇張地說,即便出席重要的場合,這個胸針都不會壓不住場合。
誠如她猜測的那樣,孟聽雨是個很認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麼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個胸針,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處找影片學習,光是確定花樣都用了半個月,再去市場上淘原材料,最後再做好。每一個環節她都很用心。
沒有人不喜歡對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當初在年會上之所以會遞出邀約的名片,的確是看重了孟聽雨身上燕大學生的標籤。對她而言,不過是發一張名片而已,她也沒有付出什麼,所以對孟聽雨的一些指點,也不算多麼上心,畢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幾次聊天包括這次見面,董曼對孟聽雨的好感就是實打實的了。
她覺得這個女孩子特別好。
有想法,有幹勁,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顆剔透的心。
誰會不喜歡這樣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實意地表達了自己的喜歡,立即就試戴起來,“親愛的,你怎麼知道我現在就很想要一個胸針?我跟你說,太及時了,下個月我還要參加一個晚宴,正好就可以戴這枚胸針出席!”
孟聽雨抿唇一笑,見她是真的喜歡,心裡也悄悄地鬆了一口氣。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手工類的禮物。
“曼姐,你喜歡就好。以後有機會,我再送你這樣的小禮物,只要你別嫌棄就好。”
“怎麼會!”董曼感慨,“這可是我這兩年收到的最棒的禮物了。”
想起什麼,她一拍額頭,“瞧我這記性,差點忘了,來,這是給你帶的禮物。”
她從托特包
裡拿出一個小禮盒出來,推送到孟聽雨的手邊,笑盈盈地說:“逛免稅店時看到的,覺得還蠻合適,這是個口紅套裝,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顏色都不錯,粉粉嫩嫩就很適合你這樣的年輕小女生。”
孟聽雨當然也抗拒不了這樣的禮物。
交換禮物這一出,令兩個人的心情都很好。
輕鬆之下,董曼談話間,也更親密了些,“我對口紅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嗎,我像你現在這麼大的時候被學姐介紹來到繁錦實習,那時候就是個跑腿的,給前輩們買買咖啡,送送資料,有時候也覺得很累啊,然後有一回吧,有個編輯的工作出了紕漏,被上司劈頭蓋臉的罵,我當時在洗手間,聽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會兒後,就擦乾了眼淚,拿出口紅對著鏡子補妝——”
董曼眼裡迸發出崇拜的光彩來,“好神奇,她補了口紅後,氣場立馬就不一樣了,又雄赳赳氣昂昂地出去。”
孟聽雨認真地傾聽著。
她是一個很好的傾聽者,不管說什麼話題,她都會用澄澈的目光專注地看著對方。
眼眸裡沒有一絲不耐與不專心,很輕易地便會虜獲對方的信任跟傾訴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個編輯現在成為了我的頂頭上司。”
孟聽雨由衷地讚歎,“好厲害!”
可能只有內行人才知道,像這種極具代表的傳統紙媒,內裡的職場關係並不會比電視臺更簡單。
年紀輕